进口调料味标签设计代理/调料味进口报关代理公司
一、进口食品原料报检指南
1: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原料,其进口商/经销商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货物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货物发票、贸易合同/***证、装箱清单、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标签审核申请表(3份)、中文标签样张(3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获得《深圳进出口食品原料、化妆品标签备案证明书》。备案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首页 > 检验检疫 >食品原料检验检疫>进出口食品原料、化妆品标签管理栏目查询。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原料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要求自行制作。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我局网站“食品原料检验检疫”栏目相关规定。
货物非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货物发票、贸易合同/***证、装箱清单、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出口食品原料、化妆品标签备案证明》/***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的《进出口食品原料标签审核证书》(绿证),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接受检验检疫。
2: 进口已是定型包装,但不直接交付消费者食/使用的食品原料[如食品原料工业原料、使领馆自用食品原料、展品、样品(不含少量进口试销的食品原料,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免税店经营的食品原料],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标签审核豁免手续。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标签豁免证明》、货物发票、贸易合同/***证、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如原产地证、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等)。
3: 进口特殊食品原料,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获得《进出口特殊食品原料预审证明》。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首页 > 检验检疫 >食品原料检验检疫>进出口特殊食品原料预审。同时办理中文标签审核备案,并获得《深圳进出口食品原料、化妆品标签备案证明书》。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首页 > 检验检疫 >食品原料检验检疫>进出口食品原料、化妆品标签管理栏目查询。中文标签样张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原料标签通则)、GB13432-2004(特殊膳食用食品原料标签通则)要求制作。标准可在“食品原料检验检疫”中“相关标准”栏目查询。货物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进出口特殊食品原料预审证明》、《深圳进出口食品原料、化妆品标签备案证明书》及已备案的中文标签样张、货物发票、贸易合同/***证、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资料。
4: 由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联系证明》、《卫生证书》放行。进口商/经销商获得合格的《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原料。
二、食品原料进口报关流程
1:商检局备案
2:中英文标签备案
3:进口报检
4:进口报关
5:商检、海关查验 抽样 送检
6:出税单完税
7:海关放行
三、食品原料进口报关税率
1:食品原料进口关税 10%----35% ( 关税:CIF ×税率%)
2:食品原料进口*** 17% (***:(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四、食品原料进口报关资料
1:***原产地证书
2:生产国***卫生证书
3:生产商成份列表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产品在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需要检疫生产商***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