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
注册费用:13500***(包括3个类别)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受通时间:4周内
注册时间:18-24个月
申请材料: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明复印件
一、概要
1993年12月20日,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简称CMTR。到2007年1月1日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27个欧盟***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使用的商标体制。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
欧盟27个成员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克罗地亚、土耳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二、注册优点
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得到执行;已注册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三、审查流程
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三个月的公告,供有在先权利的第三方提出异议;如异议裁定申请人胜诉,或没有第三方异议将直接予以注册;如有第三方异议,就得走异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