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商标注册
注册费用:7000人民币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受通时间:4周内
注册时间:18-36个月
申请材料: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书(需公证)
6)国内或国外注册证明(需公证)
一、概要
巴林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91年,并于1991年9月26日生效;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在先原则;保护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联合商标、集体商标和彩色商标;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作为其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巴林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并于1997年10月29日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
拥有工厂的巴林自然人或法人;产品的生产者、商人、工匠或服务的提供者;居住在巴林并被授权从事商业活动、工业生产或职业活动的外国人;按照对等原则接受巴林商标注册申请的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为公共利益工作的机构、法人和自然人等,任伺拥有和使用商标并需要获得法律保护的人均可申请商标注册。
二、审查
巴林的商标主管机关是商业管理部。商标审查过程中,商标审查官有权对商标申请提出修改或限制意见,以避免该商标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产生混淆。申请人在接到商标审查官的审查意见后30日内,应当对该审查意见给予回复,该期限通常不能申请延期。
商标申请公告后的60天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由专门的委员会审查裁定,异议双方如果对其裁定结果不服,可在接到裁定通知的30天内,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商标申请被审查官驳回,申请人可以在接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专门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申请人对复审结果不服,可以在接到复审裁定之日起60天内,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自商标申请日起10,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同为10年。商标续展申请应当在商标有效期截止日前1年内提出,同时商标法规定了3个月的宽展期。注册商标如果由其注册人在注册商品或服务上连续使用5年,则该商标注册将获得不可争议性。
任何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法院可以以下列理由裁定撤销商标注册:该商标注册不当;注册商标是被巴林官方禁止开展商业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所拥有的商标;商标连续5年未实际使用。如果由于撤销申请人的疏忽或延误而未能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对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则法院可以驳回其对注册商标的撤销申请。注册商标被撤销后,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任何第三人均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该商标。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撤销其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