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昨日发出通知,从5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品条码市场专项检查,以保护我区消费者和相关企业的利益。据悉,商品条码是产品“***”之一,目前我区普遍存在生产、销售***或冒用商品“***”的行为,该行为不仅制约产品流通、造成市场混乱,且买有此类违规商品的消费者,也难以溯源***。
“伪出身”商品会“诈钱”
消费者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在超市买东西较多时,往往有些商品的条码(即产品“***”)因无法识别,需手工录入,如此“工作效率”自然让消费者心里不爽,而且还容易让消费者蒙受损失:原来产品“***”***管用的一招是“溯源***”,即通过产品“***”可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地点及厂商。特别是食品、***器械、儿童玩具等领域,如果“***”不规范,消费者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证。
比如一种普通茶叶冒用了另一种卖价稍高的茶叶“身份”,若不留神,超市电脑上显示的价格就可能让你多花冤枉钱;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身份行为,将很难找到厂商索赔。
据自治区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产品“***”目前已成为国际市场“通行证”,具有防止消费欺诈、保障环保和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商品出口等5大功能。目前我区只有2000多家企业可享受此类“待遇”,绝大部分企业的产品还难以走进超市或出口。有的企业为了达到进超市的目的,出现了***或冒用“***”等违规现象。
慎买“出身”不明的产品
自治区***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较之旧办法,该《办法》除了食品、家电、服装等产品外,***将建材、汽车零配件纳入管理范围,且处罚力度加大,对***或冒用“***”者***高可罚3万元。
据了解,规范的“***”目前有两种,除了以上提到的商品条码(开头号码为690、691、692、693、694、695)外,还有“2”字开头的店内码,两种“***”的区别在于,前者可在***流通,后者仅限于超市或商店内。***提醒,目前有的超市,特别是小型超市、***商场、社区便利店,仍在使用“3”、“5”、“7”、“8”字开头的条码,此类产品很可能存在质量隐患,也是我国有关***所不允许的,消费者要慎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