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华北重工管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上海宝钢射孔***(上海宝钢企业标准 Q/BQB 232-2003 油气井射孔枪用无缝钢管 代替 BZJ 232-1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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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井射孔枪用的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供制造油气井射孔枪枪体用的热轧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5777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773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12606 钢管漏磁探伤方法 Q/BQB 203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热轧无缝钢管 3 尺寸、外形及重量 3.1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表1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亦可供应表1以外规格的钢管。
3.2 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为: 外径: &plu***n; 1%da ; 壁厚: &plu***n; 12.5%S 3.3 钢管通常长度为8m~12m。 3.4 钢管弯曲度应不大于1.0mm/m。 3.5 钢管以实际重量交货。 4 技术要求 4.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4.2 钢管经调质处理后供货,其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4.3 钢管应逐根进行涡流、漏磁探伤(或超声波探伤)和管端磁粉探伤。涡流探伤参考标样钻孔?3.2mm,漏磁或超声波探伤参考标样刻槽深度为12.5%S(S为名义壁厚)。 4.4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掉,但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小值。 允许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轻微凸起、凹陷或浅的辊痕,但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必须在允许的尺寸偏差之内,且不影响钢管的使用性能。 表3
5 检验与试验 5.1 钢管的尺寸应用合适的量具逐根进行测量。 5.2 钢管的内、外表面需在照明下用肉眼逐根进行检查。 5.3 钢管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5.4 组批规则 5.4.1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检验和验收。每批钢管应由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炉号的钢管组成。 5.4.2 钢管每批为200根,剩余钢管的根数不小于100根时,单独为一批;小于100根时,应并入相邻的一批中。 5.5 复验与判定原则 拉伸和冲击试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不合格,则应将该根钢管剔除,并从同一批钢管中重新取2根钢管复验不合格的项目,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钢管不予验收。 供方可对复验不合格的钢管进行调质处理,作为新的一批提交验收。 6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代替BZJ 232-1999。 本标准与BZJ 23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供货规格范围; ――通常长度下限修改为8m; ――加严P、S含量的要求; ――修改冲击试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