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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J1 基本条件
J1.1 人员
(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负责客运索道设计、制造、改造、安装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审定工作;
(2)生产单位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
(3)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其申请项目,任命设计和开发(包括安装、改造、修理方案设计)、材料(含零部件,下同)采购、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含安装、改造、修理)、安装调试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负责各质量控制系统的管理;
(4)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检验人员,负责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检验,自制件加工过程及完工检验,装箱、包装出厂检验,施工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检验;
(5)生产单位应当任命项目负责人,负责客运索道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协调、设备调试等工作;
(6)纳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应当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J1.2 生产场地
(1)制造单位,其生产场地(制造场地和仓库)建筑面积应当符合表J-1的要求;
(2)生产单位应当具有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固定场所。
表J-1 生产场地(制造场地和仓库)建筑面积要求
许可子项目 |
生产场地建筑面积(单位:m2) |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仓库200,制造场地1800(加减速段组装车间) |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
制造场地(含仓库)400 |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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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缆车 |
制造场地(含仓库)300 |
客运拖牵索道 |
J1.3 施工设备
申请安装(含修理)许可的单位具有的施工设备应当符合表J-2的要求。
表J-2 施工设备要求
许可子项目 |
施工设备要求 |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1)手拉(电动)葫芦,20套; (2)卷扬机,2t、5t、10t、20t各1套; (3)扭矩扳手,4套; (4)通讯设备(对讲机),6部 |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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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1)手拉(电动)葫芦:15套; (2)卷扬机,2t、5t、10t各1套; (3)扭矩扳手,4套; (4)通讯设备(对讲机),6部 |
客运缆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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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拖牵索道 |
(1)手拉(电动)葫芦,5套; (2)编绳工具,1套; (3)扭矩扳手,2套; (4)通讯设备(对讲机),3部 |
J1.4 检测设备
生产单位应当具有的检测设备应当符合表J-3的要求。
表J-3 检测设备要求
许可子项目 |
施工设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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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安装(含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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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1)硬度计,1台; (2)水准仪,1台; (3)经纬仪(全站仪),1台; (4)推拉力计(量程不小于15kN),1套 |
(1)水准仪,1台; (2)经纬仪(全站仪),1台; (3)推拉力计(量程不小于15kN),1套 |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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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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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缆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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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拖牵索道 |
(1)水准仪,1台; (2)经纬仪(全站仪),1台 |
J1.5 试验装置
制造单位具有的试验装置应当符合表J-4的要求。
表J-4 试验装置要求
许可子项目 |
试验装置要求 |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1)脱挂抱索器防滑力测试装置; (2)抱索器疲劳试验装置(整体疲劳试验及弹簧开合疲劳试验); (3)抱紧力测试装置 |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
夹索器防滑力测试装置 |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抱索器疲劳试验装置 |
客运缆车 |
— |
客运拖牵索道 |
— |
J1.6 工作外委(分包)控制
(1)客运索道的零部件可以由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加工制作,也可以外委(分包)给有能力的单位;
(2)客运索道制造单位的安装、修理作业可以由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完成,也可以外委(分包)给取得相应资质的客运索道安装单位;
(3)客运索道安装、修理过程中的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和钢丝绳编结允许外委(分包);
(4)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签订委托(分包)协议,明确受委托(承包)方应当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
(5)零部件外协(外购)时,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依据本规则附件M的要求,对每个外协(外购)单位的资源条件等每半年进行至少一次定期考核评价并出具考核评价报告,对外协(外购)零部件进行入库检验或者进场检验,对外协(外购)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出具确认报告;
(6)客运索道制造单位的安装、修理作业外委(分包)时,客运索道制造单位的相关人员(至少2人)应当对客运索道安装过程的质量进行控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对主要安装过程、节点进行辨识和安全确认,对客运索道安装单位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认,出具确认报告。
J1.7 试制造样机
(1)申请客运索道制造许可的单位,在首次申请取证或者申请增项许可(增加制造地址除外)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根据其所申请的设备类别(品种),试制造样机各1台,试制造样机的安装不得分包;
(2)试制造样机设计文件应当经设计文件鉴定合格,样机应当完成安装调试,并且自检合格;
(3)试制造样机参数应当符合表J-5的要求。
表J-5 试制造样机参数要求
许可子项目 |
试制造样机参数 |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1)长度(指驱动站和迂回站弯道最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80m; (2)支架数量≥3个; (3)运载工具承载人数≥4人; (4)运行速度≥4m/s |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
(1)长度(牵引索在驱动站和迂回站之间最外缘的水平距离)≥80m; (2)支架或鞍座数量≥2个; (3)单侧运载工具总承载人数≥16人; (4)运行速度≥4m/s |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1)长度(驱动轮和迂回轮两轮轴心之间的水平距离)≥80m; (2)支架数量≥2个; (3)运载工具承载人数≥2人; (4)运行速度≥1m/s |
客运缆车 |
样机参数符合以下之一: (1)循环式客运缆车:圆周长度或者水平长度(驱动站和迂回站两站房线路终点之间的水平距离)≥200m、运行速度≥2m/s、单个客车承载人数≥8人; (2)往复式客运缆车:水平长度(驱动站和迂回站两站房线路终点之间的水平距离)≥60m、运行速度≥2m/s、单侧客车承载人数≥8人 |
客运拖牵索道 |
样机参数符合以下之一: (1)高位客运拖牵索道:试制样机长度(驱动轮和迂回轮两轮轴心之间的水平距离)≥100m、速度≥1m/s、功率≥7kW; (2)低位客运拖牵索道:试制样机长度(驱动轮和迂回轮两轮轴心之间的水平距离)≥80m、速度≥1m/s、功率≥5kW |
J1.8 试安装样机
(1)申请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许可的单位,在首次申请取证或者申请增项许可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在其申请的最高级别设备品种中试安装至少1台样机;
(2)试安装样机设计文件应当经设计文件鉴定合格,样机应当完成安装调试,并且自检合格;
(3)试安装样机参数应当符合表J-6的要求。
表J-6 试安装样机参数要求
许可子项目 |
试安装样机参数 |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水平长度不小于200m、单个运载工具承载人数不少于4人 |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
水平长度不小于200m、单侧运载工具总承载人数不少于16人 |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水平长度不小于200m、单个运载工具承载人数不少于2人 |
客运缆车 |
循环式客运缆车(水平长度不小于300m、单个客车承载人数不少于8人)或者往复式客运缆车(水平长度不小于100m、单侧客车承载人数不少于8人) |
客运拖牵索道 |
高位客运拖牵索道(水平长度不小于100m)或者低位客运拖牵索道(水平长度不少于80m) |
J1.9 业绩要求
(1)取得客运索道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制造相应品种并且符合表J-7规定数量的产品,否则申请换证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按照本附件J1.7的要求进行试制造;
(2)取得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安装相应品种并且符合表J-8规定数量的产品,否则申请换证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按照J1.8的要求进行试安装。
表J-7 制造单位业绩要求
许可子项目 |
制造的客运索道数量 |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2条 |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
1条(两个换证周期内) |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2条 |
客运缆车 |
— |
客运拖牵索道 |
1条 |
表J-8 安装单位业绩要求
许可子项目 |
安装的客运索道数量 |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1条 |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
— |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
1条 |
客运缆车 |
— |
客运拖牵索道 |
1条 |
J1.10 技术文件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与客运索道试制样机相对应的设计文件、设备测试大纲等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的内容齐全完整,能够满足客运索道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J1.10.1 设计文件
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安全部件设计文件。有型式试验要求的客运索道安全部件,其设计文件应当经鉴定合格。
J1.10.2 设备测试大纲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依据客运索道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编制设备调试大纲,一般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合格判定规则、检测仪器、抽样要求等。
J1.10.3 安装单位的技术文件
客运索道安装单位应当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对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检验记录,内容齐全完整,能够满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J2 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J2.1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J2.1.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者电气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J2.1.2 技术人员
从事设计、工艺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8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名,机械工程师不少于6名,电气工程师不少于3名,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
J2.1.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3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2.1.4 自检人员
任命自检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工程师不少于2名)。
J2.1.5 作业人员
(1)电工不少于3名;
(2)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MT和UT的II级资质(外委时不做要求);
(3)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持证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4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注J-1:同时申请多项客运索道制造的申请单位,其许可条件重叠部分按最高要求执行,无需累加计算。技术人员可以兼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无损检测人员、自检人员(其中的工程师)和安装作业人员;电气高级工程师或者电气工程师可以兼职电工。下同。
J2.1.6 自主设计文件
具有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以及安全部件(驱动迂回装置、脱挂抱索器、脱挂索道用托压索轮组、吊架、支架)的自主设计文件。
J2.2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J2.2.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者电气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J2.2.2 技术人员
从事设计、工艺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4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名,机械工程师不少于5名,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
J2.2.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2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2.2.4 自检人员
任命自检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不少于有2名工程师)。
J2.2.5 作业人员
(1)电工不少于3名;
(2)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MT和UT的II级资质(外委时不做要求);
(3)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持证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4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J2.2.6 自主设计文件
应当具有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以及安全部件(驱动迂回装置、吊架、支架(鞍座)、锚头)的自主设计文件。
J2.3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J2.3.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电气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J2.3.2 技术人员
从事设计、工艺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2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名,机械类专业的工程师不少于3名,电气类专业的工程师不少于2名,结构专业的工程师1人。
J2.3.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2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2.3.4 自检人员
任命自检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有1名工程师)。
J2.3.5 作业人员
(1)电工不少于2名;
(2)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MT和UT的II级资格(外委时不做要求);
(3)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持证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J2.3.6 自主设计文件
应当具有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以及安全部件(驱动迂回装置、托压索轮组、固定抱索器、吊架、支架)的自主设计文件。
J2.4 客运缆车
J2.4.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者电气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J2.4.2 技术人员
从事设计、工艺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2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名,机械工程师不少于3名,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结构工程师至少1名。
J2.4.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2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2.4.4 自检人员
自检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有1名工程师)。
J2.4.5 作业人员
(1)电工不少于2名;
(2)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MT和UT的II级资格(外委时不做要求);
(3)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持证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J2.4.6 自主设计文件
应当具有客运缆车以及驱动迂回装置的自主设计文件。
J2.5 客运拖牵索道
J2.5.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者电气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J2.5.2 技术人员
从事设计、工艺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机械工程师至少1名,电气工程师至少1名。
J2.5.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2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2.5.4 自检人员
任命自检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有1名工程师)。
J2.5.5 作业人员
(1)电工至少1名;
(2)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至少1名。
J2.5.6 自主设计文件
应当具有客运拖牵索道的自主设计文件。
J3 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
J3.1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J3.1.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者电气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J3.1.2 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不少于8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名,机械工程师不少于4名。
J3.1.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3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3.1.4 自检人员
任命自检人员不少于4名。
J3.1.5 作业人员
(1)电工不少于2名;
(2)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持证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J3.2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
J3.2.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者电气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J3.2.2 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不少于6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至少1人,工程师不少于3名。
J3.2.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3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3.2.4 自检人员
任命自检人员不少于3名。
J3.2.5 作业人员
(1)电工不少于2名;
(2)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持证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J3.3 客运拖牵索道
J3.3.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者电气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J3.3.2 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机械工程师至少1人,电气工程师至少1名。
J3.3.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2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3.3.4 自检人员
任命自检人员不少于3名。
J3.3.5 作业人员
(1)电工至少1名;
(2)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持证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至少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