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设计网为您分享江南庭院的和谐表现活、热烈与宁静、华美与平实、喜乐与凄婉等区别。而从整体上讲,一个庭院、一个工匠与主人的共同作用、一种艺术的丰富发展,又常常是以上这些不同艺术风格的和谐统一。《礼记·乐记》就主张对阴阳刚柔等众多音乐艺术风格兼收并蓄,广为包容:“蝉谐、慢易、繁义、简节之断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资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成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内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庭院中这些艺术风格常常共同存在,但是有主有次,彼此并不干扰,反而更是配合恰当、相辅相成。
庭院设计:一个艺术作品内部以及艺术领域内部的和谐之美。倘把人类的社会生活视为一个大系统,那么美的艺术就会与俗和、与礼和、与政和。倘再把宇宙自然视为一个更大的系统,那么美的艺术则会与天和,与地和,与人和,与物和。形与神,在我国古典美学中,形即形体、形质,神即精神世界、内在生命和事物运动变化的内因。早在先秦时期,学术界即己围绕形神关系展开过讨论。庄子在《庄子·知北游》曾说道:“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他还列举了几位形残而神全、体畸而德充者的事迹,认为他们非但不丑,反而很美,即美在于神,而不在于形。庄子这一思想对其后的儒家产生过一定影响。
庭院设计:《荀子·天论》中说:“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藏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犬足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荀子认为形体是人的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感情是包含在形体里面的生理和心理功能,而神则是“形”与“情”的精神统帅。
庭院设计:艺术家们在艺术领域对儒、道、玄、佛各家的形神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发展。首先是晋代顾恺之在人物绘画方面提出“传神”论,认为画人物的关键在于传神,但欲达此目的,必须借助于“形”的正确处理。宋代晃说之等人主张绘画应以神似与形似并重。而苏轼则主张只求神似,不求形似。几种主张中,形神统一论占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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