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价优,简单,快捷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简称GSP,是一种关税制度,是发达***(给惠国)对从发展中***(受惠国)进口某些适合的产品时给予减免或免税的优惠待遇。我国是发展中***,目前已有英国、法国、
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瑞典、芬兰、奥地利,加拿大和波兰等22个***对我国实行普惠制。
根据大多数给惠国的规定,享受普惠制必须持凭受惠国***指定的机构签署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我国***指定各地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产***准。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
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
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运往给惠国。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
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FORM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FORMA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
的***凭证。FORMA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惠国待遇的有效***,普惠制FORMA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根据***商检局制定的普惠制
签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经营
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均可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证。
联系人:林国通
TEL(电话): 0755-3667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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