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房屋***赔偿|土地***赔偿|***土地***
福建***系列之:一审无视事实,行政***被撤销
***:行政强制执行
案源地:福建省福州市
***程序:上诉
被上诉人: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综合局
代理律师:北京圣运律所***律师王优银、刘国宏、宋金玉
2014年3月7日,房屋***律师,由北京圣运***律师王优银、刘国宏、宋金玉代理的郑女士诉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综合局行政强制一案取得重大进展。
因一审无视基本事实,导致该案在一审中失利,***对当事人郑女士十分不利。三位***律师毫不犹豫地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提出了上诉,并且在上诉书中详尽的陈述了上诉理由,终于致使二审作出裁定:撤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2013)晋行初字第190号行政***,并将该案发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重审;同时,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退回上诉人郑女士。
行政***中难得一见的撤销***的裁定在圣运***律师的努力下横空出世,***律师,彰显出圣运***律师的尽职尽责和***性。当然,从中也可以隐约解读出我国***环境逐步在改善,这是所有圣运人的期待。
***律师--------******律师
***律师--------******律师
***土地***
圣运胜诉通告:复议胜四川省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委托人】:秦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案情简述】:
秦女士系绵阳市盐亭县黄甸镇利和汪沟村6组的村民,其合法拥有该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现因绵西高速(盐亭段)项目建设,其承包地面临征收。因秦女士在农村生活,耕地是其依靠生活的基本物质资料,但是征收并未给予合理的补偿。秦女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秦女士向绵阳市发展和改革申请公开上述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但被申请人在15日内并未回复。秦女士认为被申请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绵阳市***申请行政复议,******律师,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 违反*** 并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公开相关***信息。
【胜诉结果】:
绵阳市***接到复议申请后,***补偿律师,经过审理决定如下:确认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有关公开绵西高速(盐亭段)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申请后,不在法定期限作出答复的行为违反***。
圣运律师-------***律师
***土地***
圣运胜诉通告:***胜广东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委托人】:宋女士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人】:广东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案情简述】: 宋女士等人是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官堂村村民,因广州市番禺区通用文具制品厂有限公司建设厂房占用本村土地。为核实该公司占用本村土地的合法性,宋女士等人特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向广州市国规委申请公开征土地批文及其申报材料等***信息。但是广州市国规委却以村民与涉案地块无利害关系为由不予公开原告申请的***信息。接着宋女士等人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复议,而省国土资源厅却维持了广州市国规委的***信息答复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女士等人特向广州铁路运输一fa院提起***,请求法yuan撤销市国规委的答复书以及确认省国土厅复议决定书违反***。【胜诉结果】:
广州铁路运输一fa院适用简易程序经过开庭审理后,***如下:一、撤销被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会于2016年5月12日作出穗国房公开2016203号《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书》。二、撤销被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6年8月3日作出的粤国土行复20165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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