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要求确定与评审程序
1目的和范围
公司应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连同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实施评审,以确保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得到充分的理解。
适用于产品要求的确定、评审和修订等的控制。
2 职责
2.1供销部负责***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应根据中国船级社规范、船用产品的相关标准及具体特性确定产品的具体要求,如中国船级社没有规定或无相关船用产品标准,则应确定产品的技术要求或标准并报中国船级社接受。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连同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实施评审;
2.2 供销部、生产部、技质部参与产品要求的评审
3 工作程序
3.1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供销部通过适当的信息来源负责识别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根据顾客沟通的结果、市场调查、合同要求等来确定有关产品的要求,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记录以明确:
a)中国船级社规范及法定产品检验规则要求,产品标准及***终使用者的要求,包括维护***的要求。还应明确产品的特殊使用环境要求,如:海洋环境等。
b)申请中国船级社认可、检验的产品,其:产品铭牌、使用/操作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依据标准,产品性能,质量保证及责任等信息)均应采用中英文对照。否则,产品将被限制只能用于国内航行船舶。
c)顾客规定的产品要求,包括对产品交付及交付后服务的要求;
d)顾客虽然没有规定,但规定或已知的预期使用所必需的要求;
e)根据公司质量惯例,确定附加要求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3.2 产品要求的评审
3.2.1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在接受合同或订单之前),并应确保:
a)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在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如口头定单),顾客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已予以解决;
d)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3.2.2口头合同的评审:由供销部在合同(电话)订单记录评审表或合同草案上签暑意见。
3.2.3书面合同的评审:由供销部***供销部、生产部和技质部对产品要求采用会签或会议形式进行评审,评审意见在产品要求评审记录中予以记录。
3.2.4在产品要求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产品要求的有关内容提出疑问或修改建议时,由供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征求其书面意见,尽量满足顾客要求,但同时应充分考虑供、需双方的利益和义务。
3.3 合同的签订与实施
3.3.1 产品要求评审通过后,由公司***人员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
3.3.3合同签订后,供销部负责将合同留存,并将复印件转发有关部门作为生产、检验、出货等的依据。
3.3.4 供销部负责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将信息与顾客沟通。
3.4 产品要求的变更
3.4.1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供销部应征求顾客意见,提请原评审部门进行评审后,及时发放到相关部门。
3.4.2供销部负责对合同等相关文件进行修改,以合***改记录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3.5 记录的保存和应用
与产品要求评审相关的记录由供销部负责归档、保存。
4 相关文件
WR/B4.2.4-2010《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记录
参见质量记录清单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