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
适用在影剧院、会堂、报告厅等场所,在开会和看演出时应有良好的视线,座椅应便于维修和清扫,使用时应舒适,使人不易疲劳。
设计特点
多数情况下采用沙发式的软垫形式,为方便散场时人员的疏散多采用坐垫可翻转结构。座椅应考虑座位的编号及在黑暗中的局部照明设施,便于使用者辨认和寻找坐位。
根据使用和现场的设计需要,会堂的座椅需要放置文件和供记录用的书写板,特殊的会堂还要求考虑与同声翻译设备和表决、发言设备相结合;部分剧院或会堂还要求座椅和空调系统相配合。
适用于公共座椅的标准有《影剧院公共座椅》(QB/T2602-2003)及其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