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张明英
手机号码:18515599893
公司官网:dujiachina.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是一所专为家庭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都嘉”的含义,“都”,从现代意义上讲,有两层含义:一是读“du”,指首都北京,中国的心脏;二是读“dou”,指全部。“嘉”也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善”“美”,二是指赞许、幸福。取名“都嘉”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意在把心脏的正能量传播出去,追求人在*......

抚养权-离婚儿女抚养权-都嘉律师事务所(优质商家)

产品编号:650239204                    更新时间:2019-05-29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遗嘱见证,
  • 公司官网:dujiachina.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

联系人名片:

张明英 18515599893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变更抚养权的***依据

  二、***处理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

  人民***的相关***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离婚争抚养权,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新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性***或其他严重***,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变更抚养权的***依据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关系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性***或其他严重***,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抚养权,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儿女抚养权,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性***或其他严重***,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离婚协议 抚养权,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的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4)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抚养权-离婚儿女抚养权-都嘉律师事务所(优质商家)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是从事“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遗嘱见证,”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张明英。

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电话:010-84720796传真:010-84720796联系人:张明英 1851559989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主营产品: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遗嘱见证,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