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主体】
原告(委托人):曹女士
委托代理人:陈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商丘市某县(以下简称县***)
审理:商丘市中级人民
案由:确认行为******
【基本案情】
原告曹女士诉称,曹女士与其丈夫赵先生是河南省商丘市某县郊区某村农村农民,承包本村耕地3.5亩,响应***勤劳致富的号召,建设熟菜大棚,经营时令蔬菜,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4年4月份,该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在某强行曹女士的耕地,将其夫妻二人的蔬菜大棚夷为平地,原告一家人的生活希望几乎破灭。原告认为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大规模占地使用行为涉及到严重***,没有没有任何***依据,其行为是被告实施工业园区建设引起和发生的,应有被告承担***责任。北京律师
【裁判结果:未批先占***】
商丘市中级人民审理查明,原告曹女士的承包土地于2014年4月份被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占有使用。2015年初,被告县***实施2015年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新区建设,执行律师免费咨询,开始拟征收包括原告承包耕地在内的共计28.5795公顷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被告某县***在没有向河南省办理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原告曹女士的耕地进行新区建设,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和***依据,被诉行为明显***。2015年8月份,被告县***即为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占有使用的土地发布听证公告、举行听证、发布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以及报请行政***批准等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实施,并将批准***、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意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批准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但是被告县***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将征收土地相关文件进行过公告,***法定程序。原告曹女士的承包耕地与2014年4月份被县某纺织公司二期工程强行占有使用未办理征收土地的相关手续,虽然被告县***辩称县国土局对该县某纺织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庭审中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其辩称涉案土地是县某纺织公司的私自行为、非***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认定涉案土地是被告县***实施的。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据此认为,被告县***在手续未办妥的情况下让县某纺织公司强行占有使用原告承包的耕地,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和***依据,且违反法定程序,其***责任依法应由被告县***承担。被告县***辩称涉案土地是县某纺织公司的私自行为、非***行为,因没有证据证明不予认定。此后,尽管就涉案集体土地的征收已获得国土部门的规划批复,但并不能改变被告未批先占的***事实。据此,确认被告县***未经法定程序即征收原告蔬菜大棚及其土地的行为***,原告胜诉。
【律师说法:被告举证不能是本案胜诉的关键所在】
本案的代理律师陈军表示,******案件中,被告提供的证据是确认行政行为是否***的关键,虽然本案在前述土地***查处申请及在向有关提起的相关***中取得的证据,成为了此案中认定被告县***行为***的关键依据。但是对被告没能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的反驳,却是本案胜诉的关键,根据《行政***法》第67条规定:“人民应当在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关于行政***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根据行政***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在本案中,被告对本案行为合法性未能举证证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而如何科学合理的举证、质证以及运用证据规则反驳对方观点,便是******律师的功夫所在,一般当事人很难做好。作为被征收人,要相信***律师,依靠***律师,是***终赢得胜利的重中之重。
执行律师执行律师执行律师
收藏!十二个省的补偿款分配比例,有你家的吗?
在遇到时,农民朋友们***关心的就是补偿款了。补偿款发多少?村里留多少?都是农民朋友经常问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此外,印发的《关于完善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所以针对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各省***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如下: 省份补偿款分配比例依据文件河南省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给被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由用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被农户的,***给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属于已承包到户的安置补助费,要全部***给被农户。《河南省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
湖南省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给被农民。被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农民。《湖南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5号)辽宁省土地补偿费,其中***给被农户部分不得少于80%,集体留用部分不得多于20%。承包方获得安置补助费的数额,按照承包方家庭成员中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辽宁省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和管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95号)山西省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给被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由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失地农民的,***给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全部***给失地农民。《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山西省令第182号)吉林省土地补偿费80%用于农户分配,20%留归集体经济***。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被安置人员的***费用。《吉林省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补偿费分配管理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28号)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或者村民自治***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按不少于70%的比例***给被农民。《海南省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06〕21号)北京市补偿费用于人员安置后,其余部分作为土地补偿费***给被的农村集体经济***或者村民,用于农村村民生产生活。《北京市建设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令第148号)福建省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给被农民。
安置补助费***给被农民。本办法施行后,通过动态调整和其他方式提高的安置补助费纳入被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福建省补偿和被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令第177号)甘肃省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农民个人的生活安置、***被农民的养老***金,其余土地补偿费留作集体发展。《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6]41号)广东省集体所有的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级备案。《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将进入基本生活保障被农民的不低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同级门在设立的被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给其所有者;将剩余的土地补偿费***给农村集体经济***。《江苏省补偿和被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江苏省令第26号)黑龙江按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补偿费,70%用于安置被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农民的生活补助等。黑龙江省区片价综合地价实施办法 黑政发[2014]34号由于篇幅所限,上表只列举了十二个省的补偿款分配比例,可以看出,一般被人拿到的比例都是大于70%的。如果实际中某地给予被人的土地补偿的比例不到70%,被人应及时咨询了解相关******,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居住在湖北省某地的王先生,近日就受到了这样的困扰,住了好多年的房子,前段时间***部门突然发了一个《公告》,自己房屋正好在征收范围之内,王先生正与有关单位协商这个事呢,当地规划局突然给他发了一个《限期拆除建设通知书》,说他住了十多年的房子是建筑,责令王先生限期拆除,逾期不拆将会强制拆除。王先生一时之间慌了神,自己上网找***条文和应对办法,无奈,晦涩的法条自己也看不懂,对应的解决攻略更是五花八门,不知所云。后来,看到别人的推荐,就问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经过一番耐心和***的解答,总算是解答了他的疑惑,连连表示感谢,并称回家和家人商量一下,要聘请京坤律师帮忙***。
今天,北京京坤律师就来和你聊一聊,遇到自己的房子成违建了,需要知道哪些事情。首先,你要明确违建的种类,建筑一般可以被分为两类: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建筑物;二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未获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本次,京坤律师就简单聊一聊,违反《城乡规划法》而需要被拆除的房屋,从头到尾,规划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规划部门得知该建筑相关情况
要对违建进行查处,首先***需要知道有这样一个建筑的存在,通常***获取消息的渠道主要几个方式:1、群众举报;2、行政***日常巡查发现;3、其他***通知;4、媒体***;5、其他。
(二)、调阶段
在***得知该建筑的情况后,需要对该建筑作出认定,对于建筑是否属于违建的认定,首先要调查文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各项信息,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还要有与违建人的谈话记录,还要对建筑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整个阶段的工作,应该是有区、县一级的规划部门来负责。
(二)、作出建筑的认定
规划部门在调查工作完成以后,茂名执行律师,要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其他的相关***、***、规章等等,作出该建筑物是否是建筑,同时此类认定的作出,也有着严格的程序,如果是由向镇***进行的***工作,要把资料报给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决定
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筑分为程序和实体两种,程序的,限期改正并罚款即可;而属于实体的建筑,要由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建筑决定书》。
在《责令限拆违建决定书》作出前,规划部门要作出《处罚预先告知书》,告知相对人事实、理由、依据,同时还要告诉行政相对人其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在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拆决定书后,许多工作人员以为已经万事大吉了,甚至会在《决定》发出后不久,便***人将违建拆除了,他们认为,反正都已经作出《限拆决定》了,还有什么可等的。
实际上,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前,给相对人附加义务和权利的行为有一个权利的救济期,目的以保证***公***不被滥用,也是为了保护百姓的权益。
(四)、文书的送达执行律师
处罚决定作出后,行政***或***现在要将文书送达相对人,行政***或***送达给当事人时要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一同送达,同时要对送达的日期进行记录,因为送达涉及***时效等相关情况,所以送达问题不可忽视。
《责令限拆决定书》送达后,相对人的救济权利从收到该决定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对该决定不服,60天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
要提醒的一点是,大家千万不要以为,***人员在送达时,你拒绝签收或者躲起来就万事大吉了,根据***规定,当事人不配合的、不签收的,工作人员在回执单上签字后,注明当事人拒签,然后将文书张贴在违建的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记录,再找当地邻居或者基层自治***的工作人员见证,执行律师打官司,即视为送达,这是***为了避免行政相对人通过“***”手段,来规避处罚。致辞,只要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履行了送达义务,救济期就开始起算了,当救济期经过后,房子被拆了就来不及了。执行律师
近年来,随着二线、三线城市房价高启,***部门卖地的热情也日益高涨,有的***对于比较难拆的房子,采取了迂回***的策略,好好地房子,突然就“被违建”了,这时候就需要用***手段,来保护自己。当碰到自己的房子被确认为违建的时候,先不要着急,把自己的情况对照文章仔细分析一下,如果认为房屋征收***部门没有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那么对被***人来说,就迎来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即通过***手段来固定对方的之处,执行律师咨询服务,进而提高谈判的筹码,*终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当然,每个案件都有共性和特性,本篇文章旨在帮助大家在面临问题是切莫慌乱,建议遇到这样的事情,建议还是及时咨询***律师,避免因自己盲目操作造成损失或是错过*的***时间。京坤律所多年以来经办了大量的建筑拆除案件,大部分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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