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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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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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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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659592069                    更新时间:2019-06-01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联系人名片:

李吏民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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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律师律师

贵州省***胜诉:县***强拆被判***

【脉络直通车】

徐某在贵州省某县某村拥有合法住房。2016年3月15日,当地县***发布《关于某县图书馆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徐某的房屋在该公告的征收范围内。2016年3月22日,当地县***突然强制拆除了徐某的房屋。徐某认为当地县***强拆他住房的行为没有道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徐某通过网络找到了***代理征收、***行政***的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委托史西宁律师代理本案,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在史西宁律师的协助下,当事人徐某向提起了行政***,起诉当地县***强拆***,经过审理支持了徐某的诉求。

【办案历程】

一审庭审中,史西宁律师指出县***对原告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没有任何***依据,内容和程序均***。

被告县***则辩称:1)徐某已与县土地征收部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明确约定了交房的时间;2)县***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对徐某已搬迁腾空的房屋进行拆除。

史西宁律师针对上述说法,作出反驳:

首先,被告县***拆除的目的不是为了消除隐患,而是想尽快***。在被告县***实施强拆行为时,原告只能紧急拿出值钱的物品,原告并未搬迁腾空房屋。

其次,被告县***不具备强制拆除房屋的职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阻挠***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院强制执行。***后,被告县***的强制拆除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行政强制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被告县***对原告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未履行任何行政强制法定程序,程序明显***。

***终采纳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史西宁律师的意见,支持了徐某的***请求,作出如下:

确认被告某县***于2016年3月22日对徐某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

【胜诉关键】

本案胜诉的关键在于县***并没有强制拆除房屋的职权,而且该强拆程序***。

关于强制拆除房屋的职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只有人院才具备强制征收集体土地(或土地上房屋)的职权,其他县级***或***部门只能申请人院执行。由此得知在时县***不具备强制拆除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职权。

强制拆除房屋的程序要求如下:需要先将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行政强制执行前要对当事人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本案中,县***实施了强拆行为,未履行任何行政强制法定程序,因此其强拆行为程序***。

附:贵州省某市人院行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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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拆违经典案例:镇***两月竟下八份强拆决定,京坤律师介入其均被判***

【背景详述】

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在该市某镇开发区有厂房八栋。2016年6月28日,当地镇***对这家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建筑决定书》,认定该公司的八栋厂房属于***建筑,责令其限期拆除。后当地镇***在2016年11月-12月间对该公司的八栋厂房分别下达了八份强制拆除决定书, 随后便将该公司的八栋厂房进行了强拆。

该公司不服,在镇***作出《限拆决定》后,联系了***代理企业***行政***的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来办理此案。在京坤律师的协助下,当事公司先对《限拆决定》提起了行政***程序,瑞丽市律师,随后对镇***下达的八份强制拆除决定书全部提起了***,经过一审,支持了当事公司的诉求,某镇***作出的八份强制拆除决定书全部被判***。

【委托律师】

京坤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了本案之后指派了李吏民律师和裴爱英律师作为本案当事公司的代理律师。李吏民律师和裴爱英律师在企业***的案件上经验十分丰富,迅速组建了办案律师团队,并且召开了一次案件研讨会,在会上讨论了本案的具体办案思路。会上李吏民律师表示,该公司的八栋厂房既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也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属合法建筑,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八栋厂房建筑的合法性。裴爱英律师指出,八栋厂房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某镇***根本就不具备处理权限,这八份强拆决定书显属错误。会后两位律师制定了初步的***方案:提起行政***起诉这八份强拆决定书***,为后续强拆赔偿案件打开突破口。

【律师风采】

在李吏民律师和裴爱英律师的协助下,某公司分别对八份强拆决定书提起了行政***,要求确认其***。某公司在李吏民律师和裴爱英律师的协助下,先收集了相应的证据:该镇***下达的强拆决定书、某公司与该镇***03年签订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地块预约协议》、某区规划***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某区环保局核发的《建设项目土建验收单》、《房屋土地权属报告书》、某区土地***下辖所出具的《房产房权证明》等。以证明涉案建筑均属合法建筑。

一审庭审中,李吏民律师和裴爱英律师指出,被告某镇***作出的被诉强拆决定超越了镇***的法定职权,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更没有事实依据。面对两位律师的意见,被告某镇***也向提交了相应的证据和答辩状。

双方在被诉厂房建筑是否合法、某镇***是否具有处理权限、《强拆决定》是否程序合法几个问题上争议较大。针对这三个问题,李吏民律师和裴爱英律师协助某公司提交了相应的证据,并进行了详细的论证说明。

一、被诉厂房建筑是否合法。两位律师向提交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证明涉案建筑物符合当时的城市规划;还提交了某公司与该镇***签订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地块预约协议》,以及缴纳相关款项的证据,以证明涉案房屋所占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是允许建造厂房的,且涉案建筑物为工业用房属于合法建筑因此,被诉厂房属于合法建筑。

二、某镇***是否具有处理权限。两位律师认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中明确规定,只有在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建筑镇***才有处理权限,而涉案建筑物地块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某公司与房屋土地***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地块预约协议》上也注明涉案土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即便是***建筑,商铺***律师咨询/,被告镇***依然没有处理的权限。

三、《强拆决定》作出程序是否合法。两位律师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又不拆除的,行政***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既然某公司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对镇***下达的《限拆决定》提起了行政***,那么某镇***作出强拆决定,决定对涉案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则违反了上述程序。

【胜诉结果】

一审采纳了李吏民律师和裴爱英律师的意见,认为被告某镇***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决定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实施强制拆除,未能切实保障某公司的权利,程序显属***,被诉《强制拆除决定书》应予撤销。鉴于涉案建筑物已被强制拆除,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应确认***。故分别该镇***作出的八份《强制拆除***建筑决定书》***。

【***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又不拆除的,行政***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典型意义】

“无证建筑并不等于***建筑,更加不能随意强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很多建筑物虽然没有不动产权证书,但相应的土地审批、建设、规划等手续都是齐全的,在建设之初也是经过当地***的批准的。

本案企业因为镇***的原因没有办理下来产权证书,这种类型的无证建筑等同于***建筑。这样的道理其实一些地方***部门也清楚,但还是通过“以拆违代***”的办法,肆意将一些建筑认定为***建筑,以便拆除时不予补偿或少给补偿,严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某公司就属于上述情况,通过京坤律师的协助,提起行政***,将该强拆决定书确认***,让镇***的强拆行为失去了依据,为下一步协商强拆补偿及赔偿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商铺动迁律师,行政***就不应该继续执行强拆行为。

附:上海某区八份确认***书之一




关停作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中*为有效的措施,其出现频率是远远高于停业整顿、设备更新等方式的。但是企业被关停,往往使企业面临很大困境。企业一旦被关停,工人的工资、厂房的租金等开销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压力,如果长此以往,企业就会面临倒闭的结局。要知道企业的前期投入的资金往往是十分大的,这么大的一笔资金,即便放到***,每天的***都是十分可观的。当转换为设备、厂房时,需要企业不断运作来保证资金的流转,有些企业的周期性非常强,一旦在旺季停业,对企业的打击甚至是毁灭性的。因此,今天京坤律师搜集了大量资料,来和大家聊一聊——关停决定的形式和依据。

1.根据《行政强制法》采取强制措施,事实上关停企业。

***条文:《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对于不符合环保***、***、规章等相关规定的,行政***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单位采取查封厂房、扣押设备等措施。但是在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措施,只是关停等行为的前置行为,关停并不终局。这么说可能不太好理解,举个例子,A企业是一生产加工塑料制品的企业,某天当地环保部门认为其排污可能不符合标准,对其采取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是在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后并未发现A企业排污不达标的情况,因此环保部门取消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商铺搬迁律师,A工厂又***开工。对于企业的查封、扣押设备的措施也是同样的情况,如果行政***在调查中过程中发现工厂的排污可能超出了***的规定,为了避免给环境造成过大的损失,而临时对工厂采取查封措施。在这个阶段还只是对企业行为进行初步判断,暂时进行控制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企业主要及时拿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此时企业的关停还不是终局的,是***的好时机,无论是索要补偿还是重新开工,都是比较理想的阶段。

2.对违反******、规章的企业,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的单位,作出处罚决定。

***条文:《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等******的工厂,行政***可以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暂扣执照或是许可的处罚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所违反的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出台时间要早于工厂的行为,不能依照新出台的文件,处罚以前的生产行为。《行政处罚法》应当具备《***》一般的谦抑性,***以***公***为背书,一旦***的大棒挥舞起来,对相对人的伤害是极大的,有的时候还极难补救,对个人、对社会都会产生极其不好的影响。

3.依据相关***的规定,对于已经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单位,以《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

一般来说,因为环保原因撤销的行政许可一般常见分为三类:律师

①防止环境污染的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以及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的相关行业。

②防止环境***许可证 如:林木采伐许可证、证、***许可证、渔业捕捞许可证等。

③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律师

行政***依法依规撤销企业的许可,在撤销之前,如果被撤销许可的企业符合补偿条件,行政***应当依法对被撤销许可的企业给予合理的补偿,给被撤销许可的企业的损失予以合理的补偿。因为相关规定的修改,让之前合法依规营业的企业停止营业,如果还不给予合适的补偿,那么显然太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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