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5〕73号2015-10-09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 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 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建规[2015]199号》2015-12-07 自2016年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 的规划条件,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 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 装条件,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 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 的10%。要将相关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住 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应对充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进行审核。 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按规定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城乡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配建或 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新建或改扩 建住宅项目施工图时,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 审核。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 范畴。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6〕1611号》2016年7月25日 熟悉***各地的配建政策、验收流程 拥有***的规划设计团队,***70余家***,服务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