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556-2007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英文名:Self-contained open-circuit compressed air breathing apparatus,本标准规定了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分类、标记、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GB/T16556-2007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适用于正压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不适用于氧气呼吸器、潜水呼吸器、逃生用空气呼吸器和负压空气呼吸器。
注:GB/T16556-2007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标准规范取代了旧版的GB 16556-1996标准。新版本于2007-07-3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标准化管理***会联合发布。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检测标准参照
16.实用性能
标准要求:在任一活动中,任一受试者若由于空气呼吸器不适合其所设定的用途,而未能完成指定的活动,则认定该空气呼吸器不合格。
17.低温条件下的呼吸阻力(kPa)
标准要求:空气呼吸器面罩呼吸腔体内应保持正压,试验期间呼吸阻力应≤1
18.高温条件下的呼吸阻力(kPa)
标准要求:空气呼吸器面罩呼吸腔体内应保持正压,试验期间呼吸阻力应≤1
19.部件火焰适应性
标准要求:背具带和带扣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能,续燃时间不大于5s,织物材料平均损毁长度应≤100mm;面罩、呼吸软管(连到面罩上)、中压软管、供气阀应具有“自熄”特性,即所用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能,其续燃时间应≤5s;部件在试验后可能有变形,仍应保持气密,符合呼吸阻力的要求,不应出现供气中断现象。
20.耐热辐射性能
标准要求:消防和应急空气呼吸器的面罩、呼吸软管(连到面罩上)、中压软管、供气阀应进行耐热辐射试验。在20min的热辐射试验后虽然可能有变形,应能保持密封,并符合标准规定的呼吸阻力要求,不应出现供气中断现象。
21.抗微粒性能
标准要求:空气呼吸器上供给压缩空气的部件,应能过滤压缩空气中的微粒。
22.高压部件
标准要求:金属高压管,阀和连接件经试验证明应能承受1.5倍的气瓶额定工作压力;(额定工作压力:30MPa);非金属部件经试验证明应能承受2倍气瓶额定工作压力。(额定工作压力:30MPa)
23.气瓶
标准要求:钢质气瓶应符合G***99的规定;复合气瓶应符合DOT-CFFC规定。
24.气瓶阀
标准要求:气瓶阀的设计能确保安全性能;气瓶阀应能防止压缩空气中可能含有的微粒的堵塞和传动。气瓶阀的结构应使阀手柄在正常操作时不能完全从阀体上旋下。气瓶阀的开启方向为逆时针。气瓶阀的结构应使气瓶阀在开启后不会无意关闭。气瓶阀应设置***膜片,其***压力应为气瓶额定工作压力的(1.2-1.5)倍(额定工作压力:30MPa)。气瓶阀的输出端螺纹为内螺纹,螺纹尺寸应为G5/8,其公差应符合GB/T 7307-2001中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