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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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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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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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693287269                    更新时间:2019-06-14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联系人名片:

李吏民 17778124896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回迁房回迁房

【入选理由】

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应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认定,本案一审仅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在程序上***,但经过二次审判程序,***终确认了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均为***,故为了向广大当事人提供指导性意见。

【案例背景】

鲁先生、郭女士夫妇家住吉林省某市,长期居住在这里,是这里的居民,2006年9月1日鲁先生夫妇为谋划生计,决定开办鸡场,并为此建成了养殖场,一直进行着合法经营。2013年4月13日,鲁先生夫妇所在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一下简称住建局)人员对鲁先生夫妇送达《拆除通知》,称鲁先生夫妇的养殖场为***建筑,并限7日内自行拆除所有***建筑并***原貌,否则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并自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鲁先生收到通知后,一头雾水,不知所云。之后由于鲁先生夫妇在规定期限内未予履行,2013年4月23日,某市住建局在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竟然对该房屋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

此次强拆给鲁先生夫妇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在遭遇强拆后的鲁先生夫妇满腔怒火,奔走于省市的各个部门寻求救济,但都无济于事。在***无果的情况下,冷静过后的鲁先生夫妇明白了只有拿起***的才能正真达到***的目的,于是鲁先生夫妇既然赴京,及时找到了北京***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京坤律所指派陈军律师代理本案,陈军律师一直专注于房地产法、土地法、******的研究,***代理土地征收、房屋***案件,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办理***案件中得到了充分发挥。同时,陈军律师根据***案件矛盾错综复杂,涉及点面广、***关系多的特点,***律师团队,制定应对方案,用“四两拨千斤”的方法,以“给我一个支点可以撬动地球”的气魄,从而使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为更多的被***人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在接受鲁先生夫妇的委托后,陈军律师立即为鲁先生夫妇制定了一套缜密的***方案!

【办案过程】

办案辑:追根溯源,查明真相,了解案件始末

在前期的案情了解过程中,经过缜密细致的询问后,陈军律师的得知,原来在2003年12月6日,某市建设规划部门为鲁先生之妻郭女士颁发(2003)临建许字023号《吉林省城市(镇)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内容载明“建设单位郭某,位置某街道,工程名称鸡舍、看护房,建设面积1955.5平方米,使用期限2年至2005年12月6日止,结构种类砖木。”于是鲁先生夫妇在该许可的区域内建筑临时建筑。此后,又在该区域附近陆续建设建筑物。2011年某市办公室制发*政办函(2011)23号《关于印发某市集中开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关办局等部门认真落实。经某市年限鉴定小组鉴定,鲁先生夫妇在该处有四处建筑房屋为2006年9月1日后建设,分别是610平方米的砖瓦房、三处是77.5平方米、77.5平方米和195.5平方米棚厦建筑。2013年4月13日,某市住建局人员对鲁先生夫妇送达《拆除通知》,内容载明:“鲁某在某街道,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房屋(临时房、棚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吉林省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五条属***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限你7日内自行拆除所有***建筑并***原貌。”

办案第二辑:提起行政***,一审掩耳盗铃,***强拆仅被判定程序***!

陈军律师意识到这是典型的未履行合法手续就进行强拆的行政行为,于是指导鲁先生夫妇于2015年向某市人民提起行政***,要求确认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4月22日强制拆除鲁郭二人建筑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但是天意弄人,在审判中,认为,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时,虽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能***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的,又不拆除的,行政***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但仅是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鉴于本案未办理规划审批的房屋已被拆除的事实,***终某市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作出(2015)*行初字第11号行政,仅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强制拆除鲁先生、郭女士的房屋程序***。

办案第三辑:决然上诉,大获全胜,***强拆行为得以,实体程序均被判***!

在收到某市人民的后,虽然仅是程序***,未大获全胜,但是这也大大加强了鲁先生夫妇的***信念!于是在陈军律师的帮助下,鲁先生夫妇向吉林省某市中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并确认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4月22日强制拆除鲁郭二人建筑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中,陈军律师提出,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拆除鲁先生养殖场的行政行为,从实体到程序均***。鲁先生的养殖场是经过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依法建设的。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如果认为该养殖场违反城乡规划需要拆除,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骤,实施拆除行为;一审超越审判职权,以审判权代替行政权,认定鲁先生的建筑物是建筑,严重违反***规定,也超出人民行使审判职权的范围;某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依法作出鲁先生的养殖场属于***建筑的处理决定,仅凭《拆除通知》就强行将鲁先生的养殖场强制拆除而且通知也未确定应拆除上诉人的养殖场的建筑面积的内容;按照行政***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应认定行政行为***,原审某市住建局作出强制拆除鲁先生、郭女士的房屋程序***不妥。

除此之外,陈军律师补充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又不拆除的,行政***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行政***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对***建筑物的强制拆除行为之前,应告知行政相对人对确认建筑决定的行政行为,享有救济途径和期限的权利,以保障行政相对人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某市住建局向鲁先生夫妇制发《拆除通知》,虽然该通知确认鲁先生夫妇建筑坐落位置,但未认定建筑的四至和面积。因鲁先生夫妇在该区内建筑几千平方米的建筑物,具体哪些建筑物认定为***建筑,应予强制拆除不清。《拆除通知》内容不具体明确,不具备强制执行的依据。同时该通知也未告知鲁先生夫妇救济途径和期限,侵害鲁先生夫妇对某市住建局认定其鸡舍为建筑的行为是否合法的救济权利。某市住建局在鲁先生夫妇救济期限内,将鲁先生夫妇部分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的行为,违反***规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应认定***。

【胜诉】

***终,2016年3月25日吉林省某市中级人民采取了陈军律师的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八十九条款第(二)项之规定,回迁房***律师,作出(2016)吉05行终8号行政书,回迁房律师***服务,撤销某市人民(2015)*行初字第11号行政书,并确认某市住建局强制拆除鲁先生、郭女士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至此,本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为之后获得***终的合理补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感谢回馈】

案件结束后,鲁先生夫妇在我们固有的当事人回访中,万分感激的说道:“某市住建

局强制拆除房屋后,我们面临着无家可归的情况,一时间使得我们处于慌乱无措的状态,但在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团队的帮助下,在陈军律师的强力***中,我们从一审仅仅强拆行为程序***到二审,大获全胜。我们终于获得了***的公正对待,赢得了案件的胜利。感谢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与指导,更加感谢陈军律师的耐心指导与亲力亲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中,在京坤律师的强力***下,必定会得到***的公正对待,获得合理补偿!”

【以案说法】

本案中,鲁先生夫妇经过奔走于省市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到拿起***聘请律师******,经过一审二审的审判,***终确认某市住建局强制拆除鲁先生、郭女士建筑物的行政行为***。其中,关键的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对***建筑物的强制拆除行为之前,应告知行政相对人对确认建筑决定的行政行为,享有救济途径和期限的权利,以保障行政相对人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这也是法治中国下,加强公民的***意识和规范行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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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坤公益 :让爱不再留守!京坤律所助力“我要上学”大型公益活动

铁肩担道义! 践行慈善 倾力助学

由中国儿童少年会与***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共同主办的“***人民广播电台2019MusicRadio1200助学行动”正式启动。北京京坤律所再次开启新的爱心之旅,参与到“我要上学”大型公益助学行动,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了一对一捐助,为他们提供上学费用和生活补助。今后也将持续关注贫困孩子的教育问题 。主办方授予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爱心企业证书”,律所主任李吏民担任活动的“爱心大使”,希望京坤律所通过助力贫困孩子上学,切实践行公益社会责任。

为了能帮助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关爱,“我要上学”公益活动致力于帮助面临失学的贫困留守儿童,无忧上学。“我要上学”由***人民广播电台MusicRadio音乐之声自2003年启动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15年,旨在通过募集善款,让更多贫困儿童无忧上学。活动以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辐射力成为我国“春蕾计划”助学公益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足迹覆盖云南、贵州、青海、甘肃等30多个城市100多个贫困县和贫困乡,累计募集社会资金7199余万元,资助5.6万名贫困儿童,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京坤投身公益 让留守儿童的教育不再落单!

留守儿童的求学之路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遥远偏僻的山村,童年对留守儿童来说并不是色彩斑斓的。爸爸妈妈离家,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只剩下爷爷奶奶陪伴。一些孩子因为贫困而面临辍学的窘境,乡村教育资源不完善,老人辅导教育的能力有限,留守儿童的上学之路,依旧举步维艰。让孩子享受平等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需要***主导,但更需要民间爱心人士公益慈善的助力。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作为坚守公平与正义的***力量,十分关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一直用切实行动带领律师团队践行公益善行,从常年参与***援助事业的志愿者到积极动员集体参与***公益活动,坚守着***人公平正义的初心,推动着公益事业的进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如磐石。

扶贫扶智,教育为本。让更多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对贫困儿童来说,教育不仅带去的是知识,更是该改变命运的机会。每个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京坤律所积极响应公益项目的号召,将爱心播种在偏远贫困地区,为那里的留守儿童送去关爱与呵护,不让看到贫困羁绊住孩子成长的脚步,给留守儿童送去精准关爱,用实际行动解决他们的上学难题。让留守儿童的冬天不再寒冷,为无法上学的孩子铺好教育公平之路。

“我要上学”爱心大使: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主任录制视频,号召更多社会慈善力量参与进来,“用行动呼吁你身边的人加入我们,用真情铸就希望,用爱心传递温暖!”

专访爱心大使: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李吏民主任

您工作这么繁忙,怎么想到要参与“我要上学”这类公益项目的?

作为一名律师,就是坚守公平和正义的践行者,我们京坤律所志愿在慈善领域贡献绵薄之力 。记得次看到“冰花男孩”照片走红网络,孩子为了上学,在恶劣的天气里走山路,到教室的时候,眉毛头大都沾满了雪,当时心里感到十分触动。怎么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认为,首先不能让贫困孩子失学 。孩子受教育获得更好的成长,才能改变命运,阻隔贫穷代际传递。看到有“我要上学”这个公益助学项目能和爱心人士一起贡献力量,便号召我们律师团队积极参与。给孩子提供帮助,让孩子有学上,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读书、学习这件事非常重要。我们的律师也有农村出来的孩子,都有着浓厚的学习热情,律所一直大力倡导不断的学习进步、探索新的领域。

民间慈善力量,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助困扶贫也与我们律所帮助弱者的理念相吻合。我们京坤律师事务所一直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公益助学是我们应该做,并且会持续跟进的项目。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通过有影响力的公益平台、做好公益榜样,将孩子们的需求传递给更多的人,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爱心公益的行列!尽力让贫困地区适龄学生能有更多的机会接受教育,接受更好的教育,这才是贫困地区和孩子们未来的希望。

北京京坤律所做的其他公益项目可以介绍一下吗?

多年来,除了助力此次的“我要上学”这样的公益项目,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也一直致力于***领域***志愿服务,手把手的为被***人提供***咨询及***指导,定期设有***相关***培训活动,定期举办的讲座、、论坛等形式的***援助,授人以渔,深受欢迎。

京坤律所还进行***研究,推动公益事业的进步。积极调动团队的力量,推动中国公益事业的进步,期待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更多的人投入到相关领域,配合调动社会资源、公共力量,积极带领律师团队致力于志愿服务及公益事业。鼓励大家踊跃成为法援志愿者、***公益人,积极做公益慈善的践行者 。

作为爱心大使,您对孩子的未来有什么期望吗?

通过社会慈善、公益力量,希望孩子们明白,通过读书,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可以走出贫困,要坚持读书,接受教育,靠自己,改变自己 甚至整个家庭的命运,未来成为有用的人,学有所成,有所成就以边帮助更多的人 !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参加关爱留守儿童的公益活动,对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爱。也希望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献出爱心,共同关爱留守儿童,回迁房律师电话,孩子们的笑脸才是中国大环境进步的希望!




***户注意了,无证房屋***是有补偿的。一般无证房屋可以分为两类,*类就是符合城乡规划的合法建筑,另一类则是建筑。下面就由小编来具体讲解一下两类无证建筑的分类标准和补偿标准。

一、合法的无证建筑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此,只要建造房屋的行为是合法的,没有证的房屋也是合法的。这些合法的无证房屋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建筑建造合法但是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这样的建筑在***时没有任何手续,***部门便不想给予补偿。其实,这类建筑完全可以通过补办或者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在***时也应当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二)第二类建筑为老建筑,馆陶回迁房,建造时间早于相关***的出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这些建筑虽然就今天的***看来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建造初期并不,可以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国《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应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二、的无证建筑

的无证建筑,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这些建筑主要包括:

(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性建筑的建筑物;

(五)通过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该类无证建筑是没有征收补偿的,不过在征收实践中有的地方征收部门也给予了建造成本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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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电话:010-53382208传真:010-67802920联系人:李吏民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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