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前言】
作为行政部门的,在代表着***权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日益发展迅速的***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是***为重要的基石!在北京京坤心中没有正义失衡,不管什么级别的***部门,都要在和***的框架下依法行政,只要广大当事人与京坤律师同心同德,就一定能取得***终的胜利!北京***律师事务所?
【案件背景】
年逾古稀的林老生活在浙江省某县的一个沿海小镇,虽然生活比较拮据,但林老还是打算在这宜人的环境中安安稳稳的度过晚年。但是,无巧不成书,就在2015年,一个高速公路和铁路的建设要穿过林老所居住的小镇的消息打破了这一份宁静。因为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单位进行,也没有见到相关的批文,更不明白自己是否真的在红线范围内,于是林先生决定通过***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团队
【京坤支招】
决心一探究竟的林先生通过网络途径找到了的***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是经验丰富、刚正不阿的李吏民律师和成熟稳重、办案独具风格的史西宁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多年以来,李吏民律师和史西宁律师本着为公众服务的精神,承办了大量行政***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社会效果,捍卫了***的尊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详细分析了林先生的案情后,两位律师时间为林先生制定了一套专属的***方案。北京***律师事务所
【办案过程】
办案辑:申请***信息公开,国土部竟所答非所问!
2015年6月8日,林先生在史西宁律师的指导下向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甬台温高速公路兴建和温福铁路兴建的批文信息公开。红线图信息公开。”2015年6月26日,国针对林先生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国土资公开告【2015】 326号《资源部***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下简称326号告知书),但并未提供***批文,仅提供了批复。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相关信息,林先生要求公开的是平阳段的,公开的是乐清段的,并非林先生申请的信息。而且被并未公开红线图相关信息。北京***律师事务所
办案第二辑:不服公开答复,向申请复议!
林先生不服该告知书,史西宁律师在谨慎考虑后决定向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326号告知书***。于2015年9月6日作出国土资复议【2015】 80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806号复议决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对林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表》中申请公开“红线图”的请求作出书面答复。但是,806号复议决定在结论上并未明确部分维持、部分判令履责,且作工程序超期,程序***!
办案第三辑:提起***,复议决定终被撤销!
接二连三的挫败后,林老的生体状况出现问题,但在史西宁律师看来,只要是正义之战就必须打响,于是在史西宁律师的鼓励下,林先生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告知及行政复议二案,于2015年9月17日向北京市某中级人院提起行政***,请求:1、撤销806号复议决定;2.撤销326号告知书,责令限期重新作出***信息公开。
在***中,史西宁律师提出:首先,的326号告知书与林先生于2015年6月8日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表中申请的内容不一致,林先生申请的是公开"甬台温高速公路兴建和温福铁路兴建的批文信息公开。红线图信息公开。”但并未提供***批文,仅提供了批复。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相关信息,林先生要求公开的是平阳段的,公开的是乐清段的,并非林先生申请的信息。而且被并未公开红线图相关信息。其次,806号复议决定在结论上并未明确部分维持、部分判令履责,且作工程序超期,应予撤销。
但辩称,作出806号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已在326号告知书中将相关批复文件提供给原告,但未对"红线图"信息作出答复,806号复议决定责令就红线图信息向原告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连州市律师,故相关理由不能成立,故请求驳回原告***请求。
北京市某中级人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十九条(三)项规定,复议***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应当根据行政复议请求确定审查范围,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又根据《行政复议法》二十八条款,本案中,林先生向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326号告知书***,但是806号复议决定,并未依照上述规定针对326号告知书作出维持、撤销或者确认***等决定。鉴于未针对林先生的复议请求作出相应复议决定,故806号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错误,应予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针对原告复议申请进行处理。
鉴于复议决定被撤销后,326号告知尚在行政复议处理程序中,依据《人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提起***的,不予受理。故林先生关于撤销326号告知书,责令被告限期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的***请求不符合起诉条件,予以驳回。
至此,林老先生的案件终告一段落!京坤,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决定被撤销!
【结果】
北京市某中级人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七十条(一)、(二)项,《人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如下:
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5年9月6日作出的国土资复议【2015】80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责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法定期限内针对林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驳回林先生的其他***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中,林老先生的案件是典型的有关***信息公开的不完善案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错误,理应撤销!北京市某中级人院也正是做到了公证审判、公证!值得点赞!
附:北京市某中级人院行政书
律师律师
【案例前言】
在以往的***案件中,当事人大多数都是农民或工人,这是因为一般被征收、被***的区域都是有待开发的农村或郊区地域,而正因为如此,广大京坤当事人才更应该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行政***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利益和***形象,
更应当切切实实的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话语落地成坑,行为利民亲民,才是一个服务型***的所作所为!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案件背景】
季女士等十人是温州市某县某村的村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季女士等人承包了村集体的不少土地,作为勤勤恳恳的农民,季女士等人想靠着土地满足温饱,将日子越过越好。在2005年,一个的信息不胫而走,季女士等人所承包的地就在所征收的范围内,虽然在2005年8月6日,某县的相关部门已经***给某村村民补偿款76.8415万元,被农民均按规定领取并签字按指印,但是当事人季女士等人得到的补偿并不合理,也没有落实返回地安置,这让季女士等人感到消息来的太突兀,让人云里雾里,百思不得其解。 征收公告 ***征收公告
【京坤支招,与当事人共***】
虽然时过境迁,但是几年前的土地征收,一直令季女士等人心中存疑,为了解的相关情况,弄清事情的原委,于是百感交集的季女士等人毅然上京,找到了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季女士等人的是的***律师李吏民律师,李吏民律师在听完季女士等人的叙述后,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生后的法学功底,李吏民律师意识到这个案件是明显的未做公告就征收土地的案件,相关权利人季女士等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重受到了侵害,于是接受了季女士等人的委托,以“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的京坤宗旨,与当事人一同走上了***之路!
【办案经过】
办案辑:追根溯源,申请***信息公开:
李吏民律师在认真分析案件后,毅然决定追根溯源,申请***信息公开,季女士等人在李吏民律师的指导下向温州市某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了***信息公开,2014年10月18日,季女士等10人收到某县国土资源局的信息公开答复,在答复中季女士等人得知,原来早在2005年12月7日,浙江省作出浙土字【B2005】第10422号建设用地批文,批准征收季女士等人村集体土地1.3203公顷。季女士等十人有承包地在该范围内。2006年1月5日,某县制作《某县征收土地公告》(【2006(年)】第003号),该公告内容包括征收涉案土地的位置、征用土地面积、土地补偿安置标准、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以及办理补偿的期限等相关信息。季女士等人这才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公司***补偿律师/,但是季女士等人在收到某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答复前从未见过什么公告,更无从知晓该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
办案第二辑:提起复议,追击案件真相:
李吏民律师意识到既然存在着土地征收公告,却没有人见到过,这其中就必有的***之处,合法权益也必然受到了严重侵害,提起行政复议刻不容缓,于是季女士等十人李吏民律师的指导下,因不服某县不履行公告职责一案,向温州市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某县未依法履行公告法定职责的行为***。
办案第三辑:确认***,京坤直击揭露真相!
复议过程中,季女士等人依照李吏民律师的指导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版)第二十五条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实施,并将批准***、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但温州市人***未在某村内将公告方案予以公告,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复议审理过程中,某县提供了用于证明将上述公告在某村进行张贴的“现场张贴照片”复印件,公司***补偿律师,但该照片拍摄的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析具体的内容。
温州市认为,浙江省作出浙土字【B2005】第10422号建设用地批文后,虽然某县于2006年1月5日制作了《某县征收土地公告》(【2006(年)】第003号),并提供了“现场张贴的照片”,但该照片拍摄的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证明张贴的具体内容。故现有的证据不能足以证明某县已将上述公告按规定在某村进行公告的事实,应属于程序***,但是鉴于在2005年8月6日,某县的相关部门已经***给某村村民补偿款76.8415万元,被农民均按规定领取并签字按指印,当事人季女士等人也均已按规定领取,再责令某县履行公告行为没有现实的意义。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款第(三)项第3目规定,2015年3月17日温州市决定:确认某县在方案批准后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行为***。
【结果】
温州市于2015年3月1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某县在方案批准后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行为***。
【律师说法】
本案中,委托人季女士等人在某县没有发布公告的情况下,向温州市***申请行政复议,在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的全力努力下,***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有关征收土地发布公告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实施,并将批准***、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所以说,***的明文规定必须遵守,这不仅是***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更是从人民利益出发的必然要求!
附:温州市行政复议决定书
【入选理由】
的程序一直以来都是批准和实施这两大块,而***批文恰好介乎两者之间,承上启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批文本身既是程序中的沉甸甸一环,亦是后续一系列行为顺利进行的保障。它像是一份铺叙而来的介绍信,用以打开实施程序的大门。作为***的律师,面对扮演重要角色的***批文往往慎之又慎,若去这般的文件亦是需要深厚的***功底和极大的对抗勇气。京坤小编特将此类的代表性案件入选为《2014-2015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案例》,并编辑成册,为更多被***批文消磨掉底气的当事人们指明方向。北京的律师
【案件背景】
程女士是河南省某市某村的村民,自1998年起程女士一家便与村委会签署了《坡地承包开发经营合同》,其中承包土地70余亩,承包期限为30年。之后的十年间程女士全家老小不断散发出“愚公”精神,不仅投入众多资金,在承包地上建造了三间瓦房、打了一口深水机井,修了一百多米的水渠,还处理好了几百米的地埋线。在这场长久的辛勤努力之后,承包地终于实现了旱涝保收,承包地的发展算是进入了稳步前进的阶段,一家人憧憬的小康未来似乎已在眼前展开,公司补偿律师,陈女士一家人欣慰和喜悦溢于言表。程女士丈夫的“愚公精神”在村子里不仅人人皆知,更是被反复津津乐道。
然而,随着城市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地处某市郊区的村落,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被某市***规划为发展产业集聚区。远观其政策,在必然的工业化进程里除了时代的潮流,还有快速稳步发展的希望。为此***大力招商引资做项目,引进的企业计划租赁村子里250余亩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其中就包括程女士家开垦的几十亩高产的耕地。虽说***的政策宏观把控着大局,但是对于想通过勤劳致富的程女士一家来说,一直以来的梦想被无情阻隔了。且不说一系列政策对程女士的打击是否让她缓过劲来,就之后强行占用程女士家的土地建设企业的行为来说,让这一家人陷入更为被动的境地。这番占地行为不仅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人员对程女士反映的情况更是不偢不倸。无奈之下一家人只好走上了的道路,多年的让母女俩被数次,但核心的补偿问题反而没有得到解决。***终程女士决定拿起***维护自己的权益,并经过多方打听了解,找到了北京知名***律师李吏民律师,为他们代理案件依***。北京的***律师
【办案过程】
李吏民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热情接待了程女士母女,在听取程女士的相关陈述并查看了案件材料后,决定接受委托代理此案。并召开了团队案件分析会,针对程女士的情况制定特有的***计划。
辑:通过申请公开***信息,了解情况。
李律师严密分析了各个环节,无论是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动工项目还是不予任何补偿的***说辞,都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李律师认为只有揪出程序上各环节的错误,才能有针对性的一一击破,为程女士一家人的辛苦正名。
因此为了解某市的相关情况亦为证明其的合法性,李吏民律师首先指导程女士分别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某市国土资源局、河南省等部门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招商引资的规划性文件、各项规划许可证及报批材料。通过***信息公开的程序,使程女士对一直不得见的文件有了正确的认识,也使整个过程变得明晰起来。在一份份***信息送达到程女士手中时,她也不禁感叹多年无果的诉累被一纸***信息公开申请了。北京的行政***律师
第二辑:针对建设用地批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在众多的公开文件中,李律师发现了关键性的批复文件,即某市国土资源局公开的《某市关于某某镇2013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某市国土资源局正是以此批复作为相关企业占地合法性的证明。李吏民律师团队对该批复进行了严密的分析,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的相关规定,只有设区的市才可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批准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由此判断某市批复某某镇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超越法定职权的行为。因此李律师认为该批复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属严重***,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于是随即指导陈女士向河南省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建设用地批复。
第三辑:京坤律师步步紧逼,某市***自行纠错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李律师坚持强调某市的***性,并将***规定与该批复相结合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在李律师正为程女士的遭遇即将受到公正对待而感慨的时候,某市迫于李吏民律师施加的压力,更慑于***的威严,不仅认识到其作出的建设用地批复严重***,更是于2014年12月18日自行撤销了该份《某市关于某某镇2013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随后李律师陪同程女士向河南省***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至此,程女士在艰难的***路上取得了关键性的胜利。北京的行政***律师
【感谢回馈】
程女士的***路好像是艰难一词不足以形容的,那些的奔波,被的心酸与胆寒,大概是除了徒增心理上的伤痕之外并没有任何拨云见月的希望。程女士在之后的感谢信中说,因为想要解决土地被强占的问题,所以她一直以来的奔波虽然疲累却也总坚定着找回家园的心,但是在长久的徘徊依旧无任何结果之后,她意识到可能是***方式的问题。
在她委托李律师的一段时间里,一直都感叹于李律师的办案能力和效率,她争取了许久却不见成效的东西,在李律师***的***程序下便了。她在不断感谢京坤律师的同时亦发现了委托***人士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她说,一个人一家人的知识有限、能力有限、方法有限,总是走了很多路却看不到尽头,是京坤律师的努力给她带来了希望,她也更加坚定了***到底的信心。
程女士把这一次的胜利当作一次的开始,她相信有京坤律师的陪伴,接下来的***路都不是问题。
【律师说法】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准。
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的设区的市、自治州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批准。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有设区的市才可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批准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本案中的某市并非设区的市,也非某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准***,由此可以认定其批复某某镇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超越法定职权。
而此份批复的撤销是这个案件中非常关键的一环,既为后续的***程序打下基础,也为某市***敲响了警钟。这样的案件不能仅仅已解决个人问题为***终的目标,要让***部门认识到***规定的威严、各项批复的重要性,以避免更多的被人、被***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附:某市关于撤销某政土[2013]XX号文件的批复
清江律师-公司***补偿律师-公司***律师(优质商家)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房屋***,土地征收,行政***”等业务,公司拥有“北京京坤”等品牌。专注于***服务等行业,在北京 朝阳区 有较高知名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李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