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文网文多少钱,文网文办理要求
文网文申请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含有网络游戏的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以上)、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网文材料: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验资报告复印件(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复印件(至少10个);
(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八)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务发展报告;
文网文申报流程及时间说明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单位设立后应完成的程序
(一)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180日之内应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逾期不开展的,由文化部或者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王兴宇
联系方式:15120010061
QQ:50860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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