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韶关新版2015版ISO14001认证咨询
东莞中鸥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策划
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1.1 总则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2015版)6.1.1至6.1.4 要求所需的过程。
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
l (2015版)4.1所提及的问题。
l (2015版)4.2所提及的要求。
l 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并且应确定与环境因素、合规义务、(2015版)4.1 和4.2中识别的其他问题和要求相关的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以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包括外部环境状况对组织的潜在影响;实现持续改进。
组织应确定其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潜在紧急情况,特别是那些可能具有环境影响的潜在紧急情况。
组织应保持:
l 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的文件化信息。
l (2015版)6.1.1 至6.1.4 中所需过程的文件化信息,其程度应足以确信这些过程按策划实施。
【理解】
1.策划的文件化信息要保留下来,可以是电子档的,也可是纸质的。
2.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要考虑公司内外环境状况、行业特点、相关方要求。
3.策划要识别的内容:
l 环境管理的风险与机遇,如产品环保不达标导致的巨额罚款,影响公司生存,环境管理失控导致与当地社区与关系紧张等。
l 环境因素及其影响。
l 法律法规与相关方要求。
其中环境管理的风险与机遇是新增要求,主要是战略性的环境管理,考虑单位的长期生存、社会声誉等,如环境问题导致群体性事件。
4.要提供的证据:战略环境管理风险与机遇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方要求清单。
6.1.2 环境因素
组织应在所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定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的环境影响,此时应考虑生命周期观点。
确定环境因素时,组织必须考虑:
l 变更,包括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以及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l 异常状况和可合理预见的紧急情况。
组织应运用所建立的准则,确定哪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适当时,组织应在其各层次和职能间沟通其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保持以下内容的文件化信息:
l 环境因素及相关环境影响。
l 用于确定其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
l 重要环境因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可能导致与有害环境影响(威胁)或有益环境影响(机会)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理解】
1.针对环境因素评价准则,环境因素,环境影响及重要环境因素,要形成文件化信息。
2.环境因素识别包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环境影响,公司能够控制或施加影响的活动,如供方送货、纳入计划的活动或产品影响、计划近期装修。异常或紧急情况下的环境因素,如火灾、设备故障等。
3.重要环境因素要与相关人员沟通,如供应商、承包商、焊锡作业员、电工、污水处理工等。
4.要提供的证据: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如表4-3所示),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易失控点:环境因素有漏,没有考虑生命周期导致的环境因素,如产品报废、近期工作扩建、快递公司送货等。
C可控制性,分4分。F代表频率,分3分。
W影响范围,分3分。
S严重程度,分4分。
T环境后果持续时间,分4分。
M指加权分,是否影响到公司在社会上的声誉,分4分。
6.1.3 合规义务
组织应:
l 确定并获取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合规义务;
l 确定如何将这些合规义务应用于组织;
l 在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时必须考虑这些合规义务。
组织应保持其合规义务的文件化信息。
注:合规义务可能会给组织带来风险和机遇。
【理解】
1.这是新版增加的要求,可与2004版本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对应。识别出的合规性责任要与本公司环境因素相对应,并形成文件化信息。
2.合规性责任包括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注意要是版本法律法规、机关和社会团队要求、客户要求。合规性责任包括客户的环保要求。
3.要提供的证据:法律法规与相关方要求清单,如表4-4所示。
4.易失控点:漏了客户的环保要求,漏了当地环境要求。
表4-4法律法规相关方要求清单
(时间单位:年月日)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发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登录日期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12.26 |
2010.1.5 |
2 |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
环保局 |
1992.8.14 |
2010.1.5 |
3 |
《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
环保局 |
1995.6.15 |
2010.1.5 |
4 |
《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 |
环保局 |
1994 |
2010.1.5 |
5 |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
广东省环保局 |
1997.8 |
2010.1.5 |
6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东莞 |
1999.11.18 |
2010.1.5 |
7 |
《相关方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
环保局 |
1992.3.14 |
2010.1.5 |
8 |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广东省环保局 |
1994.9.1 |
2010.1.5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8.6.1 |
2010.1.5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
|
1989.9.1 |
2010.1.5 |
11 |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
环保局 |
1988.5.9 |
2010.1.5 |
12 |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
广东省环保局 |
1999.11.25 |
2010.1.5 |
13 |
《东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 |
东莞 |
1992.3.16 |
2010.1.5 |
14 |
《东莞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可证管理办法》 |
东莞 |
1995.7.25 |
2010.1.5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0.9.1 |
2010.1.5 |
16 |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
环保局 |
1990.8.15 |
2010.1.5 |
17 |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
广东省环保局 |
2000.9.1 |
2010.1.5 |
18 |
《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
东莞 |
1990.8.15 |
2010.1.5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5.4.1 |
2010.1.5 |
20 |
《东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 |
东莞 |
1997.5.28 |
2010.1.5 |
21 |
《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 |
|
2002.3.15 |
2010.1.5 |
22 |
《关于颁布<危险废物名录>通知》 |
广东省环保局 |
2004.6.15 |
2010.1.5 |
23 |
《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批) |
|
1998.12.25 |
2010.1.5 |
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7.3.1 |
2010.1.5 |
25 |
《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 |
环保局 |
1999.12.15 |
2010.1.5 |
26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
广东省环保局 |
1997.12.1 |
2010.1.5 |
27 |
《东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
东莞 |
1996.5.24 |
2010.1.5 |
28 |
《广东省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实施办法》 |
广东省环保局 |
1985 |
2010.1.5 |
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9.5.1 |
2010.1.5 |
3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通过) |
2002.1.9 |
2010.1.5 |
31 |
《水污染排入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 |
广东省环保局 |
2002.1.1 |
2010.1.5 |
32 |
《大气污染排放限值》(44/27-2001) |
广东省环保局 |
2002.1.1 |
2010.1.5 |
33 |
《饮食业油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标准 |
2001.11.12 |
2010.1.5 |
34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
标准 |
2008.10.1 |
2010.1.5 |
35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环保总局 |
1999.5.31 |
2010.1.5 |
36 |
《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
欧盟指令 |
2002 |
2010.1.5 |
37 |
《客户化学物质管理基准》 |
客户基准 |
2015 |
2010.1.5 |
3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全国人大 |
2008.4.1 |
2010.1.5 |
39 |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
环境保护总局 |
2008.2.1 |
2010.1.5 |
40 |
《SS-00259》(环保协议)第14版 |
SONY |
2015 |
2010.1.5 |
6.1.4 措施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采取措施管理其:①重要环境因素;②合规义务;③ (2015版)6.1.1 所识别的风险和机遇。
如何实施?
l 在其环境管理体系过程(见(2015版,6.2,7,8 和9.1)中或其他业务过程中融入并实施这些措施;
l 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见(2015版,9.1)。
当策划这些措施时,组织应考虑其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理解】
1.这是新增要求,要识别组织的环境威胁与环境机遇,并形成文件化信息。针对环境因素、法律法规与相关方要求都要制订文件来对应,如污水污染防治程序、噪音污染防治程序等。在管理评审时也要评审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2.比如一家电子厂,它的环境威胁就是生活污水含有大量含磷洗衣粉,导致排放不达标,受到机关的严厉处罚。一是供应商的环境物质检测报告真假难分,材料环保与否存在很大风险。二是本司没有环保测量设备,环境物质超标将导致巨额罚款。三是危险废弃物回收,供应商没有按要求处理,导致污染环境。和客户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同时也会给一定的补助,进行清洁生产的企业会享有补助,这是一个好机遇。
3.要提供的证据:资源能源、噪音污染、污水污染、废弃物污染、产品环保、化学品油品、绿化管理、大气污染等相关文件。
4.易失控点:没有对环境管理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审。
6.2 环境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2.1 环境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环境目标。此时须考虑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及相关的合规义务,并考虑其风险和机遇。
环境目标应:
l 与环境方针一致。
l 可测量(可行时)。
l 得到监视。
l 予以沟通。
l 适当时予以更新。
组织应保持环境目标的文件化信息。
【理解】
1.与2004版本4.3.3相似,但这里明确要求环境目标要形成文件化信息,要沟通到相关人员,同时每年要评审,有必要时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