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五常***-北京京坤-***顾问

产品编号:751704169                    更新时间:2019-07-06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联系人名片:

李吏民 17778124896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

基本案情

2013年10月26日,原告洛南县秦岭文化艺术会展商务有限公司与洛南县谢湾镇小渠川社区八组签订协议,以83644元购买小渠川社区八组位于白渠沟口耕地1.494亩。因此,被洛南县国土资源局以买卖土地行为于2014年10月8日作出罚款处罚,处交易额83644元30%的罚款计25099.2元。2014年10月1日,原告在购买的小渠川社区八组土地上开始施工建设,被告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谢湾镇请求处理的报告后,于10月21日,经现场勘察和对原告工作人员的调查,确认原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施工,属***建设行为,当日即向原告下发了《责令停止***行为通知书》、《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调解,责令原告立即停止***行为,听候处理,同时又向原告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限原告在七日内自行拆除***建筑,逾期不拆除,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拆除。之后,原告继续施工修建围墙,被告以原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建设的地域属洛南县孔子文化园规划范围内的用地为由,于2014年11月28日对原告修建的1米多高围墙全部予以拆除。原告对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请求确认被告拆除原告秦岭书画博览中心建筑物的行为***。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裁判结果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二款、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被告具有依法查处的法定职权。但本案被告在强制拆除前未履行对当事人的催告义务,未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也没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即对原告修建的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属程序***,对原告要求确认被告拆除行为***的请求,依法应予支持。依照《人民关于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二款(二)项规定,***顾问,确认被告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11月28日强制拆除原告洛南县秦岭文化艺术会展商务有限公司修建的1米多高围墙的行为***。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北京***律师

典型意义

行政***在行政中,不能因为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行为,就忽视了对程序的要求,遵守法定程序,***风险律师,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违反法定程序,查处行政相对人***行为的,亦可构成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法》对***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规定了催告、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等法定程序,履行上述程序后,相对人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被告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强制拆除原告***建筑物之前,未履行上述的法定程序,反映出行政***作出行政行为时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本案确认被告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对于增强行政***程序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注:来源于陕西高院8起行政强制措施***典型案例




******

【俊美失地】

吾俊美(化名)本是山西省晋中市日日辛苦劳作的朴实村民,一日他接到镇***的通知,说要征收土地为***发展,新农村建设做贡献,虽然十分不舍住了大半辈子的家,但是为响应***号召,他依旧与镇***签订了补偿协议。接着房屋的***看似顺理成章的到来了,也许是失去家的惆怅让他变冷静,也许是看着家变废墟的场景使他,他发现镇***在同他签补偿协议之前并没有公开***的批文,突然之间他觉得家没得不明不白,当即他决定要搞明白这次的到底是为了建设什么,规划什么,又是谁下的批文决定了此次无家的心的。朴实诚恳且又深知***重要的俊美,走上了一条无惧无畏的路——找***说个明白。

【京坤出手】

信息公开篇

俊美担心被***说辞再次“忽悠”就通过网络途径找到京坤律所来咨询***,2015年5月23日,来到北京之后接待他的是英气逼人、***功力深厚的李吏民律师以及同样俊美、绅士、大眼萌的史西宁律师,三人相见十分投缘,李律、史律亦为俊美的心地纯良和勇敢感叹,接受俊美的委托之后果断决定迈出***之路的步——申请信息公开,三天之后便通过特快专递向某县申请***信息公开,包括某县某镇某某村补偿、安置方案及其批文。

行政复议篇

次日,某县就收到了吾俊美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并于5月28日批转某县某镇***阅办。镇***在29日向俊美送达了《某县某镇……***及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俊美接到之后心中一阵疑惑,“我不是向县***申请的公开么?”这次的通知送达也让阅案无数的李律、史律看出了端倪,莫非俊美家被征收确实没有相关批文手续?为了帮俊美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在6月23日,两位律师通过严密商讨为俊美起草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愿县***能给一个让人满意的答复,俊美再次带着希望奔向了晋中市。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行政***篇

晋中市心系人民,本着维护俊美知情权的原则于8月9日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责令某县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晋中市如此给力也让俊美心生暖意,略带忐忑的等待着某县***的答复。终于在9月15日,俊美盼到了***信息公开答复书,但结果却不是预想的那样,让俊美和两位律师都傻了眼。原来,县***把这个“皮球”踢给了县国土资源局。不禁让人感叹,仅仅想要知道自己的家为什么没了怎么就这么难!面对县***的不负责任两位律师毅然决然的为俊美状告县***作出打算,告诉俊美说:“这个公道是一定要讨的!”并于10月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提起***。

【华丽胜利】

在2015年的年末我们终于盼来了公平公正的铁锤下的喜讯,无私严谨的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是这样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某县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补偿、安置方案均负有公开的义务。某县收到吾俊美信息公开申请,虽作出《***信息公开答复书》,但该答复未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该答复行为不详、不具体,构成明显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七十条第(六)项、《人民关于审理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如下:一、撤销某县于2015年9月15日对吾俊美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二、责令某县对吾俊美的申请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北京***律师

【未完待续】

是的,作为弱势群体的俊美又赢了,他不断争取只想要一个结果的心悬了大半年,好像每一次对他有利的结果都该是一锤定音,却被县***一次又一次的“玩味”、“戏弄”,把该有的终结硬生生变成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拿到的俊美依然相信县***在不久的将来能给自己一个交代,如果他的家真的是被***征收了他也不会退缩,因为他知道还有京坤团队,还有一直不离不弃的李律和史律为他抗争到底,他在北京还有家……

作者: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李若男

附: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行政书




【案件背景】

某市是安徽省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和交通中心,皖江城市带核心城市,是首批中国***园林城市之一,自然景色锦绣多姿,文化古迹甚多。经济发达是它的特征之一,其中经济开发区有三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有十个,李先生的家就在这十区之一的A区。作为A区某路某镇的村民,李先生在村里有自己的承包地,但是在2012年得知自己的土地要被征收,除了些许不舍,李先生心中更多的是为城市建设做贡献的热情。

但是在***公开的文件中,李先现自己的承包地并非在范围里,那么是谁要征李先生的地呢?又是哪个部门下达的通知呢?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李先生决定聘请***律师帮助自己***。北京律师

【京坤风采】

通过网络途径,李先生找到了***的***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当天他见到了之前预约的李吏民律师,李律师的***和严谨很快打动了李先生,并很快与京坤所建立了委托关系。在分析李先生的情况后,李律师携团队在短时间内制定出了一套***方案。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辑:为弄清通知来源,京坤律师助其信息公开

李律师在聆听李先生介绍案情时发现,***需解决的,也是占据源头的问题,即通知是根据什么文件发布的。于是李律师首先协助李先生向某市国土资源局某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分局申请了***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所涉地块的批文。很快,李先生收到了答复,得知在2013年9月4日,安徽省作出了皖政地(2012)56X号《关于某市2012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虽说是的批文,但是李律师发现了不少问题,为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李律师决定进行下一步的***方案。北京土地律师

第二辑:向省***复议,却兜了圈子

在得知安徽省作出的皖政地(2012)56X号批复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李先生承包的集体土地后,李先生也表示不服此批复,随后在李律师的指导下,向安徽省提出了行政复议。北京律师

但是安徽省认为:李先生承包的土地是由报经批准征收的,而安徽省皖政地(2012)56X号《关于某市2012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是为了实施批复作出的,没有新的审批内容,并未对李先生的权利产生新的影响。遂作出了皖行复[2013]16X号决定,以李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为由,驳回了李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是啊,搬出了做了靠山,用的批准做了挡箭牌。但是事实真的像省***描述的那样么?批准的征收和安徽省所作的批复真的是一回事么?在这件事上,有没有这样一份批复对李先生的权利有没有影响,李先生和李律师心里都非常明白。

第三辑:复议不行就起诉,坚定再走***路

面对一份事实不清的复议决定,李律师无法袖手旁观亦不能等待着省***回心转意。很快李律师针对省***的复议决定起草了行政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由李先生一并邮寄给了某市中级,希望能够明确认定省***在复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能给李先生应该合理的。并请求撤销安徽省皖行复[2013]16X号决定,判令安徽省依法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正在李先生盼望着等待着案件顺利进行的时候,一切都准备就绪的李先生却收到了某市中级的驳回***请求的。不禁让人疑问,怎么复议不受理,***也不受理呢?细看原因发现,市中院与省***有着一样的观点,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五常***,土地征收批复一般是由市、县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省级国土部门或者,有国土部门对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后,提交省级***或者作出土地征收批复。在本案中,某市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层报至批准,批准后,将批准的内容以国土资函[2012]44X号批复形式通知安徽省。

安徽省为落实批复,作出皖政地(2012)56X号批复,该批复没有新的内容,对李先生的实际权益并不产生直接影响。而关于批准的征收,安徽省即便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也无权对批准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故李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市中院用上述的理由作出了行政,认为省***驳回李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并无不当,维持安徽省作出的皖行复[2013]16X号决定。

这一次的理由虽与被驳回复议申请的理由相似,但是言辞更加高大上了。一个不小心就要被满屏的“”拿下了。是啊,李先生并没有反对的批准的行为,明明不服的是安徽省的批复啊,为什么要牵扯到这么多呢?北京行政***律师

第四辑:绝杀,自带光环的上诉之路

在分析了市中院给出的,李律师重新归纳了案件的立足点,针对里的各种原由李律师进行了更为充分的准备。之后便展开了上诉的道路。因安徽省作出的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应依法予以撤销,所以二审依法改判。在2014年的2月18日,案件在安徽省人民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李律师付出了的精力,为李先生的利益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唇枪舌战。

李律师认为,省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作出的批准的行为,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利害关系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在本案中,安徽省认为其是为了具体实施国土资函[2012]44X号批复内容而作出的皖政地(2012)56X号批复,没有新的审批内容,但是安徽省未向一审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作出批复所涉土地在国土资函(2012)44X号批复的范围之内。

***终省高院采纳了李律师的观点,认为一审以安徽省作出批复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为由,维持安徽省皖行复[2013]16X号决定不当。北京***律师

【华丽赢局】

其实省高院的观点并不是李先生赢得胜利的终点,因为在二审期间,在李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安徽省认识到了所作行政复议决定的不当,并在的协调后,已经作出了受理李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后省高院认为李先生的***目的已实现,再行安徽省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已无现实意义。遂作出撤销某市中级(2013)某行初字第0003X号行政。

这不仅是一次程序上的胜利更是实体上的胜利。这样的局面来得突然却也是必然。因为李先生的权益确实都到了,因为李律师始终明确正义在自己这边。这来之不易的结果不禁让人感叹***的不易,但是有京坤律师的帮助,相信李先生被征收的承包地很快就能用一个让人安心的说法。

附:安徽省行政书




五常***-北京京坤-***顾问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敬业的员工***,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北京京坤——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502,联系人:李吏民。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电话:010-53382208传真:010-67802920联系人:李吏民 1777812489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主营产品: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