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备案 出口韩国产品备案原产地证备案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令第447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令第416号);
(四)***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4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务〔1989〕443号);
(七)《关于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务〔1990〕317号);
(八)《关于***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质检总局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国质检法〔2007〕600号);
(九)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检产〔2015〕371号)。
二、受理单位
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产地证签证处注册科
三、办理条件
(一)取得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企业批准证书》)的出口企业;
(二)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取得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的生产企业。
四、办理材料
(一)企业备案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时要验原件;
2.***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用提供);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企业批准证书》(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提供);
4.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声明(选择无纸化办理的提供)。
5.中英文章备案;
6.申领员签名备案;
(二)产品备案
1.产品成本明细单; (不会做的,我们有样板可供参考)
2.主要原料或零部件的国产证明(包括******或异地调查结果单);
3.海关出口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办理流程
(一)企业登录原产地企业备案&核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提交备案电子申请;
(二)收取电子回执获知备案审核结果;
(三)如电子回执内容要求实施实地调查的,须配合签证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工作;如电子回执内容要求更改或补充上传资料的,须按照回执要求办理并重新提交申请。
(四)企业可自行打印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声明并填写备案号作为备案证明长期保存。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如须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