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ATEX认证B模式EC形式认证模式
1.ATEX认证B模式阐述了一个注册程序的一部分,借此程序认证机构确认并证实代表预期生产中的样本符合本指令中有关适用的规定。
2.ATEX认证B模式由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的***代表向其自行选择的注册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ATEX认证B模式申请书应包括: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如果申请是由其***代表提出,还应另外加上他的名称
和地址;
——未向任何其他注册认证机构提出过相同申请的书面声明;
——第 3 点所述的技术文件。
申请人应听凭注册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交一份代表预期生产的样品,以下称之为 “型
式”。当进行测试过程需要时,注册认证机构可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样品。
3. ATEX认证B模式的技术文件应使产品对于本指令各项要求的合格性得以评定。就此项评定所需范围而言,技术文件应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操作并应包括如下内容:
——型式的概括性说明:
——设计和制造图纸、零件、附件、电路的线路图等;
——为使上述图纸、线路图和产品的操作容易理解所需的说明和解释;
——第 5 条提到的、全部或部分采用的标准目录,当未采用第 5 条提到的标准时,应提供为满足本指令的基本要求而采取的解决办法的说明;
——对设计进行计算和执行审核等的结果;
——测试报告。
4. ATEX认证注册认证机构-斯洛伐克TI-公告号1354
4.1 审核技术文件,验证型式的制造符合技术文件并鉴别按第 5 条所述标准中有关规定设计的元件,以及未采用那些标准中相关规定设计的组件。
4.2 自我进行或让人进行适当的审查和必要的测试,以查证制造商在未采用第 5 条所述有关标准时,所采用的解决办法是否满足本指令的基本要求。
4.3 自我进行或让人执行适当的审核和必要的测试,以核查当制造商选择采用有关标准时,是否已实际应用了这些标准。
4.4 同申请人就其提出的进行审查和必要测试的地点达成协议。
5. 当型式符合本指令的各项要求时,注册认证机构应给申请人签发一份《EC 型式试
验证书》。证书应包括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审核结论和鉴别已被认可的型式所必须的数据。
技术文件有关部分的清单应附于证书之后,并由注册认证机构保存一份副本。
如果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的***代表被拒发型式证书,注册认证机构应对此提供详细的理由。
必须对申诉程序作出规定。
6. 申请人应将对已被认可的设备或防护系统的所有变更,通知持有涉及 EC 型式试验证书的技术文件的注册认证机构,当这些变更可能影响对基本要求的符合性或对产品的规定使用条件符合性时,必须接受进一步的认可。这种进一步的认可的形式是对原本EC 型式试验证书发给一份追加证书。
7. 每一注册认证机构应将涉及EC型式试验证书及其追加证书签发和撤销的有关信息通知给其他注册认证机构。
8. 其他注册认证机构会收到 EC 型式试验证书和/或其追加证书。证书的附件则听凭其他注册认证机构处理。
9. 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的***代表应保存EC型式试验证书及其追加证书的技术条件,保存期自***后一台设备或防护系统生产出来之日起至少十年。当制造商或其***代表均不在欧共体内时,保存可以得到技术文件的义务应由将该产品投放欧共体市场负有责任的人履行。
斯洛伐克TI提醒,ATEX认证B模式一般和其他模式组合,从而完成完整的欧盟ATEX认证。
斯洛伐克TI中国***
曹剑 ( 市场部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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