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环保批文需要哪些材料?
1. 《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土地所有权证、经区房屋租赁办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等);
4. 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Ⅱ类项目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5. 扩建、改建、迁建、更名、延期项目须提交原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及书面申请报告;
6. 土地开发类项目须提交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
7. 需落实环保三同时的项目须提交污染治理设计方案;非新建的提交三同时验收意见表、排污许可证、监测分析报告、收运单据;
8. 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经办人***复印件;
9. 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项目须提交各街道出具的生产经营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建成时间及周边市政排污是否完善的证明;
10. 坐标图;
11. 项目所在位置的平面图;
12. 工艺流程图;
13. 生产工艺机器设备名称及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