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GQQ5烟雾传感器与ZP127-Z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自动洒水降尘装置主机配套使用,适用于煤矿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环境的烟雾检测报警,当被测浓度超过动作值时向主机提供触发信号。
烟雾传感器外壳采用Q235钢制造。
烟雾传感器执行标准:《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MT 382-2011 烟雾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Q/HAJD 04-2012 GQQ5烟雾传感器》。
- 适用范围
烟雾传感器适用于煤矿井下具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但其供电电源必须采用本质安全型电源供电,可应用于烟雾、CH4、CO等多种可燃气体超限报警、防灭火烟雾信号提供及烟雾超限监测。
- 工作原理
烟雾传感器烟雾探头的电阻信号随烟雾浓度的变化而变化,烟雾传感器根据动作值与其进行比较,当超过动作值时烟雾传感器输出控制信号给控制器。
- 使用环境
烟雾传感器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1. 环境工作温度:(0~40)℃;
2. 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98%;
3. 大气压力:(80~116)kPa;
4. 风速:小于或等于8m/s;
5. 含有瓦斯、煤尘等爆炸性混合物的煤矿井下;
6. 无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
7. 无强烈振动冲击的环境中。
- 型号意义
G Q Q 5
动作值:5%obs/m
工作原理:气敏
烟气测量用
传感器
- 主要技术参数
1.防爆型式:矿用本安型;
2. 防爆标志:Ex ib I Mb;
3.传感器输出信号制式:
有源开关量输出信号:高电平输出≥3V DC,低电平输出≤0.5V DC;
4.额定工作电压:12VDC;
5.工作电流: ≤180mA;
6.灵敏度和响应时间:当烟雾浓度达到5%obs/m时,传感器应动作,且响应时间小于等于20s;
7.输出信号:被测点烟雾浓度小于设定值时,传感器输出≤0.5V低电平,状态指示为红色灯光常亮;被测点烟雾大于等于设定值时,传感器输出≥3V高电平,状态指示为红色灯闪亮。
8. 本安参数
最高输入电压Ui:12.5V;
最大输入电流Ii:0.62A;
最大内部电感Li:0mH;
最大内部电容Ci: 0μF。
9. 最大传输距离:100m;
10.关联设备见附录A;
11.联机电缆:传感器与关联设备之间采用具有安标并在有效期内的MHYV 1×4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通讯电缆连接,电缆参数:R≤18.1Ω/千米,L:0.8mH/km,C:0.04µF/km,传感器到主机的电缆连接长度≤100m。
12.外型尺寸: φ107mm×62mm;
13.重量:约0.8kg。
七.使用说明
12V与GND输入+12V本安电源,OUT为烟雾超限电平信号输出端,当现场烟雾浓度小于设定值时,OUT端输出低电平信号;当现场烟雾浓度达到或超过设定直时,OUT端输出高电平信号,且红灯闪亮。
八.接线图
接线说明:
12V 为电源输入端,可输入12VDC直流电源。
OUT 为信号输出端,烟雾超限时输出≥3V电压信号。
GND 为公共地接线端。
九、故障原因及故障排除
传感器的检修应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检查维修!
十、安装维修注意事项
1.安装使用本产品前,请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2、严禁与其它未经防爆联检的设备连接。
3.维修时不得改变本安电路和本质。
4、安装或维修过程中严禁带电作业。
5. 严禁井下带电开盖。
6.传感器应安装在无淋水的场所。
7.传感器探头应朝下吊挂安装在易产生摩擦发热的部位(如主动或从动滚筒上方)。
8.避免防尘洒水人员将水喷入探头内,造成传感器失灵。
9.传感器安装位置应避开风速较大的区域,以免造成传感器灵敏度下降。
10.传感器与电源的安装距离与电缆截面有关,应合理选配电缆确保传感器正常供电。
11.检修时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元件及关联设备器件的参数、规格、型号。只能与说明书中规定的设备连接使用,与其他设备连接须经防爆检验。
十一、开箱与检查
产品开箱检查应根据装箱单仔细核对箱内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售后服务部门联系。
十二、运输与储存
1.传感器能承受的最恶劣的贮运条件
a. 高温:+6O℃;
b. 低温:-40℃;
c. 振动:加速度50m/s²;
e.冲击:峰值加速度500m/s²。
2.包装好的产品适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运输中要求防雨、防摔砸。
3.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和不含对产品有害气体的库房内,储存温度:-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