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许多业务人员对***转让与租金收益权转让存在一些误解。为了更好的操作业务,降低实务风险,以下将针对两者进行分析。
相同之处:
1、收益权转让作为***转让的一种形式,均将相关合同权利转让给受让人。
2、两者均需要通知***人,以此对***人产生***效力。
不同之处:
一、***范围不同
1、***转让的基础***,包括两部分:
(1)现有***,如A(***人)欠B(***人)20万,B将自己持有的***20万转让给C。此时,转让的***是确定的,即20万。
(2)未来***。如A(***人)欠B(***人)20万还不起。但是A把自己的商铺租给了C,每个月可以收租金1万。此时,A把未来20个月的租金收益转让给B,直至***还清。此时,转让的***并非现有存在的***,而是未来产生的收益。
2、租金收益权转让的,专指用未来产生的租金收益作为***,转让给受让人。租金收益权转让属于未来***转让。
二、合同主体不同
1、***让与的,原***人(出让人)将合同权利义务均转让给受让人(新***人)。
(1)***全部转让的,出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出让人成为新***人。
(2)***部分转让的,出让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均是合同关系的***人。
三、从权利转移状态不同
1、***转让的,出让人转让权利的,应交付***物给受让人,并配合受让人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受让人取得与***有关的从权利,包括***权、质押权、保证***、定金***,优先权、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2、租金收益权转让的,受让人仅能要求取得租金收益,不能要求根据原合同取得***权、质押权、保证***等从权利。
四、资料交付不同
1、***转让的,让与人应将***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如***人出示的借据、***、合同、来往电报信等。同时告知受让人行使合同权利所必须知悉的一切情况,如***的履行期、履行地、履行方式、***人的住所、***的***方式等,该义务构成让与人的从给付义务。
2、租金收益权转让的,出让人与受让人签署新的合同,提供有关租金***的基础资料,但并非全部的合同资料。
五、责任主体不同
1、***全部让与的,出让人脱离合同关系,若此后***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受让人作为新***人只能向***人主张***。
2、租金收益权转让的,受让人可以基于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要求出让人承担责任。已向***人履行租金收益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可以同时要求***人承担责任。
六、款项监管方式不同
1、***让与的,受让人按照原合同约定监管***,并要求***人将款项打至新的***账户,但该账户一般为受让人的普通账户,并非监管账户。
2、租金收益权转让的,一般出让人、受让人、***人会指定一个监管账户,要求***人按期将租金打入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