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吴学儒 13848719020(微信同号)汉唐知识产权
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 同外国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 同***间国际***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 带有民族***性的;
-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 ***于***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评论:地名很多人不一定能认出来,所以注册的时候应该多加注意,以减少被驳回的风险。
内蒙古汉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代理15年,具有中国工商管理总局、中国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商标代理资质和专利代理资质。联系人:吴学儒 手机:1384871902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