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日益改善,消费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一些高质量、多功能的服装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而那些低质产品,由于其会含有大量的有害于健康的物质及其质量上的参差不齐,正逐步为市场所淘汰,甚至会被国家查处,强制禁止其生产、销售和进口。
目前,在国内服装市场强制实行的国家标准GB 18401-2003中,对甲醛、pH值、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五项指标都做了强制性的要求。而其中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要求便是这里所讲的偶氮检测要求。由于违禁的偶氮染料(或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会分解出致癌物质,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而且该类染料通常无色无味,不能通过人体的感觉器官感知,甚至不能通过洗涤等方式来减轻其危害,所以国标GB 18401-2003对这种染料是禁止使用的,毫无含量宽限!
1.1 什么是偶氮染料(及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偶氮染料就是分子结构中含有偶氮基-N=N-的染料。根据偶氮基数目的多少可分为单偶氮、双偶氮染料及多偶氮染料。目前市场上70%左右的合成染料均为以偶氮结构为基础的偶氮染料,它广泛出现于直接染料、酸性染料、活性染料、金属络合染料、分散染料、阳离子染料及缩聚染料等合成染料之中。
通常研究认为,偶氮染料其结构本身通常不会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但有一些用“芳胺类中间体”合成的偶氮染料,因其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之后,会因人表面皮肤的弱酸环境,极易发生还原反应并使偶氮基断裂,生成大量芳胺类化合物。其反应式如下:
而这类化合物往往存在着严重致癌性,极易使人体细胞诱发病变,对人体皮肤甚至膀胱、输尿管等器官会产生极其严重的致癌损害,是应该被明令禁止的!这种违禁的偶氮染料,也被称为“致癌芳香胺染料”,同时也就是前文所述的国家标准GB 18401-2003所禁止使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根据国家标准GB18401-2003的要求,共有23种明令禁止的可分解类芳香胺,分别为:
1、4-氨基联苯
2、联苯胺
3、4-氯-邻甲基苯胺
4、2-萘胺
5、邻氨基偶氮甲苯
6、2-氨基-4-硝基甲苯
7、对氯苯胺
8、 2,4-二氨基苯甲醚
9、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0、3,3‘-二氯联苯胺
11、3,3‘-二甲氧基联苯胺
12、3,3‘-二甲基联苯胺
13、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4、2-甲氧基-5-甲基苯胺
15、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16、4,4‘-二氨基二苯醚
17、4,4‘-二氨基二苯硫醚
18、邻甲苯胺
19、2,4-二氨基甲苯
20、2,4,5-三甲基苯胺
21、邻甲氧基苯胺
22、2,4-二甲基苯胺
23、2,6-二甲基苯胺
注:目前欧盟相关标准中所禁用的芳香胺,还包括4-氨基偶氮苯,共24种。
偶氮基兩端連接芳基的一類有機化合物。偶氮染料是合成染料中品種最多的一類,廣泛用於多種天然和合成纖維的染色和印花,也用於油漆、塑膠、橡膠等的著色。偶氮染料會釋放出芳香胺,有些芳香胺屬於有害物質。電子產品涉及到偶氮主要是產品或包裝用到的布料、皮革,另外,油漆、塑膠、橡膠的著色也有用到。REACH附件17第43條及附錄Ⅷ列出了22種偶氮染料芳香胺,限制其使用。限量值為0.003%,(每種芳香胺在成品或已染色部分的品質比)。2002/61/EC指令與REACH一致。另外,有些標準限制了24種芳香胺。請注意,並不是所有的偶氮燃料都有害,目前限制的只有22種(或24種),限量是每種物質的含量不超過0.003%,並不是所有物質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