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总则:
为了做好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铅酸蓄电池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铅酸蓄电池产品。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牵引用铅酸蓄电池,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煤矿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用铅酸蓄电池,储能用铅酸蓄电池,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用极板。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载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名称、产品规格、企业类型等。
例1.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 排气式全系列(生产型);
例2.铅酸蓄电池用极板 正极板全系列。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06-006-×××××。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06)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6)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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