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多年以来与海关、商检和税务建立起良好关系,本着“***率、重信誉、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经营宗旨,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我公司***出口退税认定业务、出口退税代理---为有退税需要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的退税代理服务。
联系电话:18973826115、8620058
***号码:37965935
1.购进出口货物的***专用***或普通***。
申请退消费税的企业,还应提供由工厂开具并经税务***和***(***)签章的《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也称"专用***")。
2.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4.出口收汇单证(俗称“水单”)。
但下列四项出口货物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单。A、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出口的货物;B、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货物;C、经主管部门批准延期收汇而未逾期的出口货物;D、企业在国外***而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的货物。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1996年4月1日起执行,详见财税字[1996]8号文件)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按月向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报送《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和《出口产品退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专用***、消费税专用***、外销***和销售货物的***专用***、外汇收入凭证。其中外销***必须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方可有效。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应在被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后,向税务***报送《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和《出口产品退税申报表》,同时提供已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购货***专用***和货物出库单、修理修配***、被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入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