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骏伯人力资源公司,代缴惠州***
惠州骏伯人力资源公司:***为公司代缴惠州、***各地***。
问:用人单位补缴******费之前职工受的***,可以由************吗?答:不可以。
某公司员工刘某上班期间因机器螺丝脱落导致***,花去17万余元***费用,并落下六级伤残。近日,刘某向公司索要***赔偿,公司发现由于工作失误,没有为其办理******。
随后,公司立即到当地社会***部门补办、补缴了手续及费用。基于此,公司要求社会***部门承担全部责任。社会***部门拒绝。公司不服,诉至***。
公司认为,公司已经补办了******参保手续并补缴了保费,员工刘某发生***的费用应由************。
当地社会***部门认为,按照《社会***法》《******条例》等的规定,应当参加******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的,应由用人单位*********待遇。
《社会***法》
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费,发生***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待遇。
《******条例》
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费用。
第62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并补缴应当缴纳的******费、滞纳金后,由*********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新发生的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2条规定:《******条例》第62条第3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前发生***的,在参加******后新发生的费用。
我司简介:
成立于2003年,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