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验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20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灌浆施工时,以每50t为一个留样编号,不足50t时按一
个编号计。
2以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抗压强度留样试块的测试数据作为
验收数据;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留样试件尺寸及试验方法应按附录A的相关规定执行。
8.0.2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应包括水泥基灌浆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施工检验报告、施工技术方案与施
工记录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