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德国专利申请
一、德国发明专利
1、德国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宣誓书(可后补)。
2、德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3、德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审查制;
2)、有新颖性调查;
3)、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4、德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前开始每年缴交。
5、德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补充说明: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的国际性展览之公开或使用,不丧失新颖性。
二、德国新型专利
1、德国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
2、德国新型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3、德国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注册制;
2)、可另行请求新颖性调查。
4、德国新型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4、7、9年前缴交。
5、德国新型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补充说明: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的国际性展览之公开或使用,不丧失新颖性。
三、德国新式样专利
1、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
2、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注册制。
4、德国新式样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6、11、16年前缴交。
5、德国新式样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补充说明: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的国际性展览之公开或使用,不丧失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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