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河津市209国道排水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8821601080020-01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津市209国道排水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字[2015]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起振兴东路,南至五号排水站
2.2 项目规模:建设排水渠、检查井、闸门、闸阀、路面结构恢复工程等,工程全长约3342m,检查井67座。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进行报名,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法人委托书(只可以委托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银 行开户许可证;
4.3报名结束后,投标人需到检察院办理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于开标前递交。
4.4 报名时购买《投标人廉洁和规范行为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前递交。
4.5购买招标文件时,本项目所报建造师提供本人身份证购买。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联系人:刘 鑫
手 机:15801620021
邮 箱:zhaobiao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