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找代理机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候,大多数的代理机构都会问企业是否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如果企业回答没有,代理机构就会建议企业去申请自主研发知识产权,即使企业说有并购、受让的知识产权也不行。
那么,为什么代理机构会这么热衷让企业申请自主研发知识产权呢?
有企业回答说,代理机构是为了业绩,理由是代理机构本身就做知识产权,刚好肥水不流外人田。
可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明确规定,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指 标分值
1 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4 企业成长性 ≤20
看到这小伙伴们可能会说了,上面这些也不是企业必须申请自主研发知识产权的理由,你的解释不成立!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接着往下看!
上面我们说到知识产权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占据的分数是≤30分,而这≤30分组成又包括五个评价。评价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分值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8
3 知识产权数量 ≤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5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在这5个评价指标中,知识产权获得方式这个指标的分值是≤6分,而对于这≤6分的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是这样规定的: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有自主研发(1-6分)。
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自主研发,6分;非自主研发,3分!小伙伴们,整整3分的差距呀!
大家要知道,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知识产权的≤30分与其它3项相比分值是最好获得的,因此我们只有尽可能的在知识产权这项中获取高分。你想如果连最容易获取的分我们都获取不到,那么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如何能够保证成功呢?
这就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为什么代理机构会要求企业一定要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的原因,一切都是为了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能够一次就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