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批准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02年被评为金华市文明律师事务所,2003年被评为金华市文明律师事务所,2004年被评为东阳市**服务**集体,同年被东阳市总工会选定为企业职工****服务单位经过17年的不懈努力,长虹所已经发展成拥有六百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的办公设施以及丰富的**图书资料,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优质**服务的一家现代化律师事务所。如今,在长虹的旗帜下已集聚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年青律师,并形成了从合伙人到律师到律师助理各个层次比例适当的人才梯队,初步汇合成一个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团队。长虹所凭借优良的现代化办公环境和庞大的数据库,成为东阳市执业律师多、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长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优质的**服务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本着“信誉第—、质量为本、客户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奉行强烈的团队精神,精诚合作,将一如既往的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不断扩大的客户群体的各种新的**服务需求。

公司名称 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 企业类型 民营公司
营业期限 2017-2-25 至 2100-2-25 注册资本 伍拾万元整
登记机关 浙江省司法厅 成立日期 2017/2/25
年检时间 2018 法人代表 朱光先
信用代码/注册号 31330000562382215U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18号碧水名府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 326律师办公室
经营范围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案,离婚诉讼案

  • 方律师   
  • 0579-89891280
  • 139674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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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18号碧水名府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326律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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